大學士英廉奏覆核各省應行抽燬各書情形並開單行知各省遵辦摺

八六五 大學士英廉奏覆核各省應行抽燬各書情形並開單行知各省遵辦摺

  乾隆四十七年三月二十五日

大學士‧四庫館正總裁‧管翰林院事臣英廉謹奏:

前經臣遵旨將各省遺書內查出之應行抽燬各片,同原書一併進呈,奉旨將抽出應燬篇頁存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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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其應發回原省各書,著發出再行查看。欽此。臣遵卽交原辦之纂修官戴衢亨、蔡廷衡、王春煦、吳省蘭、吳 裕德、吳舒帷、吳錫麟、孫希旦、陸伯焜、陳萬青等,將此項應行抽燬各書原本通行覆加詳核,現據逐一查檢完竣。僉稱此內應燬各條,俱已查明抽出,前經繳進銷 燬,其餘詳細檢核,實在並無違礙字句等語。臣與總纂官紀昀、陸錫熊、孫士毅等公同覆核無異,理合奏明,請遵照原奉諭旨,行知各省,令其遇便陸續領回。

   再,查應行全燬各書,亦係從各省所進遺書中檢出,恐外間未奉明禁,尚有留存,臣現在開繕清單,行知 各該督撫,令其遵照嚴查解京銷燬,毋使少有遺留。其應行抽燬之本,亦將應抽各條詳悉開明知照,令其將應燬篇頁嚴行查抽封固,一體解燬。如有原板者,將板內 一併查明鏟燬。合併聲明。

  乾隆四十七年三月二十五日謹奏,本日奉旨:知道了。欽此。

  (錄自《辦理四庫全書檔案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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