吳格〈四庫提要分纂稿 前言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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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言


  吳格



清乾隆間官方修纂之大型叢書《四庫全書》,薈萃十八世紀前中國傳統文化典籍於一編,影響深遠,對於《四庫全書》之評價,二百餘年來毀譽參半,迄未定論。據近二十年來世界華語文化圈內《四庫全書》及“四庫系列叢書”之影印流傳情況觀察,可知其對於今人研究中國古代典籍與傳統文化,仍具有無可替代之作用。


  《四庫全書》,自乾隆三十七年(1772)頒發徵書諭旨、三十八年正式設立四庫館始,至乾隆五十二年(1787)江浙三閣本《四庫全書》繕寫告竣止,前後歷時十餘年,真按:四庫全書之成書時間 完成三千四百六十餘種歷代典籍之整理,並傳鈔七部,分藏南北。為完成以上圖書之著錄及選鈔,四庫館實際徵集整理之圖書在二萬種以上,工程浩繁,堪稱前所未有之鉅真按:當作製字!


  與《四庫全書》同時編纂之《四庫全書總目》(以下簡稱《四庫提要》),除著錄《四庫全書》已鈔入典籍外,又存目六千七百九十餘種,總計一萬一千餘種,基本涵蓋先秦以來中國傳統文化之基本典籍。《四庫提要》著錄之書,辨章學術,考鏡源流,提要鉤玄,各作解題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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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反映傳統目錄學發展最高成就,成為後人研習古代典籍之指南,沾溉來學,裨益無窮。


  自清乾隆以降,文獻學者由研讀《四庫提要》入門,又隨學術風氣之轉移、相關史料之鉤稽,對《四庫提要》作辯證考訂、增補續編,成果豐富,如余嘉錫《四庫提要辨證》、胡玉縉《四庫全書提要總目提要補正》、東方文化委員會《續修四庫全書總目提要》等。對《四庫全書》及《四庫提要》研究之深入開展,促成“四庫學”之繁榮。《四庫提要》研究中,對《四庫提要》分纂稿之收集與整理,亦具重要意義。


  所謂“《四庫提要》分纂稿”,即《四庫全書》編纂初期,四庫館各纂修官校閱圖書之整理記錄及所撰提要初稿。《四庫提要》之編纂,先由各纂修官分工撰寫初稿,後經總裁等批閱、纂修官改寫重撰,最後由總纂官紀昀等修訂成稿。現存文獻資料表明,《四庫提要》由分纂稿至於定稿付刻,前後歷時二十餘年,屢經修改,真按:四庫全書總目提要之成書時間 先後流傳,形成多種不同版本。如《四庫提要》傳存各稿本外,又有《四庫全書》“書前提要”、“刻本提要”,並衍生出《摛藻堂四庫全書薈要》提要、《武英殿聚珍版書》提要、《四庫全書簡明目錄》等相關書目。


  今人所見通行本《四庫提要》,因經四庫館反復修訂而成,已非各纂修官所撰分纂稿之原貌,《四庫提要》之完成,中經《四庫全書》編纂史上諸多事件,涉及清代學術史及制度史方面大量有待深入研究之課題。《四庫提要》之編纂體例、人員分工、修改潤色、增刪取捨等情況,均須目睹原稿並與定稿作比勘,始能“水落石出”,明其原委。


  文獻徵存,後學之責,真批:何故有任真的網路書房也? 筆者因整理《翁方綱纂四庫提要稿》之役,搜討及於各家《四庫提要》分纂稿。現蒐集《四庫提要》分纂稿一千一百三十七篇(約占通行本《四庫提要》之十分之一),經同人襄助,編為《四庫提要分纂稿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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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將付出版。《四庫提要》分纂稿之收集,起於《翁方綱纂四庫提要稿》整理,該書係據澳門中央圖書館所藏翁氏稿本之影印本過錄,內含翁氏於四庫館校閱圖書時所撰劄記及提要初稿,全書近百萬字,劄記部分內容約佔五分之四,體例較為龐雜。真按:翁方綱纂四庫提要稿的內容 茲將其中《四庫提要》分纂稿輯出,並自清人文集、叢書及現存《四庫》底本中搜集各家分纂稿,集腋成裘,合為一編,以供同行研究之助。所知有限,遺漏待補,四方同道,聞見周洽,倘承見教,感盼之至。



  流傳至今之《四庫提要》分纂稿,有以下幾種形式:四庫纂修官之稿本,如上述《翁方綱纂四庫提要稿》,即為翁氏服務四庫館期間之校書劄記及提要手稿;已經刊刻之四庫纂修官所撰提要初稿,如清代學者姚鼐、邵晉涵、陳昌圖、余集等人文集中所見(部分清人刻本書前所冠《四庫提要》,亦有採自分纂稿者);保留於《四庫》底本或傳鈔本中之提要初稿,即粘貼或直接書寫於《四庫》底本或鈔本封面、封內之分纂稿,隨原本保留至今(國家圖書館、上海圖書館等均有收藏)。以上稿本、刻本、鈔本形式之《四庫提要》分纂稿,《四庫提要分纂稿》中均有收入,茲簡介如次。


  (一)翁方綱分纂稿(九百八十二篇)


  翁方綱(17331818),字正三,號覃谿,直隸大興人。乾隆壬申(1752)進士,授編修,官至內閣學士。翁氏於乾隆三十八年至四十三年間,多年參與《永樂大典》分校及《四庫全書》編纂。真按:翁方綱在四庫全書館任職的時間 現存翁氏分纂稿,係翁氏任四庫館“校辦各省送到遺書纂修官”期間,校閱各省採進圖書時所撰劄記與提要之底稿,凡一千一百餘篇(內含提要者為九百八十二篇,計經部一百八十三篇、史部二百零九篇、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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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部一百七十七篇、集部四百十三篇),為現存篇幅最大、內容最富之《四庫全書》編纂原始記錄。翁氏校閱之千餘種圖書,其中八百餘種已收入《四庫提要》(三分之二入於存目)。翁氏手稿(經折裝一百五十冊)在1913年曾經吳興劉氏嘉業堂收藏,1942年自嘉業堂流出後,輾轉遞藏於澳門中央圖書館。原稿以外,現已有影印原稿本(上海科技文獻出版社,2000年)及整理本(上海科技文獻出版社,2005年)先後問世,可供參閱。


  (二)姚鼐分纂稿(八十九篇)


  姚鼐(17321815),字姬傳,號惜抱,安徽桐城人。乾隆癸未(1763)進士,官刑部郎中。四庫館開,以薦任四庫館纂修官(時非翰林院編修而任纂修者八人,姚氏為其一),參與校辦各省採進圖書。乾隆三十九年(1774)歸里後,以講學終其身。姚氏學問博洽,經史詞章兼長,尤以古文名家,晚年聲望益隆。與人論學,以為“諸君皆欲讀人未見之書,某則讀人所常見書耳”。真按:楊氏引此作願字! 真按:摘要-愚亦云然.誰解其中要義.前似在楊家駱氏書中初見已! 姚氏於四庫館服務時間較早且短,校閱圖書則徧及四部,所撰分纂稿後多經修改。其晚年致友人尺牘中,對於紀昀等主持《四庫提要》修訂,“厭薄宋元以來儒者以為空疎,剖擊訕笑之不遺餘力”風氣,頗致微詞(稿藏上海圖書館)。真按:姚鼐與紀昀 姚氏分纂稿現有光緒五年(1879)桐城徐宗亮刻本,題為《惜抱軒書錄》(分經錄、史錄、子錄、集錄四卷)。又上海圖書館藏《四庫》底本《經籍異同》、《引經釋》書前,見存姚氏分纂稿一篇。


  (三)邵晉涵分纂稿(三十七篇)


  邵晉涵(17431796),字與桐,號二雲、南江,浙江餘姚人。乾隆辛卯(1771)進士,官至翰林院侍讀學士。四庫館開,以翰林院編修任《四庫全書》纂修官。邵氏長於史學,後世述四庫館掌故,稱其於《四庫全書》史部書整理多所貢獻。真批:此即應即指李慈銘越縵堂與洪亮吉邵雨桐氏傳之說也. 現存邵氏所撰分纂稿,確以史部書為主,內容多為《四庫提要》沿用。該稿曾以《四庫全書提要分纂稿》為名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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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道光十二年(1832)由胡敬刻入邵氏《南江文鈔》(卷十二),其後又有光緒間徐氏刻《紹興先正遺書》(第四集)本。


  (四)陳昌圖分纂稿(十二篇)


  陳昌圖(1741—?),字南琴,號玉臺,浙江仁和人。乾隆丙戌(1766)進士,改翰林院庶吉士,散館授編修,官至直隸天津道。四庫館開,以翰林院編修任四庫纂修官,同時參與《永樂大典》校輯。陳氏所撰《四庫提要》分纂稿,內容多涉及《永樂大典》輯本,其稿清乾隆五十六年(1791)刻入所著《南屏山房集》(卷二十一)。


  (五)余集分纂稿(七篇)


  余集(17381823),字蓉裳,號秋室、秋石,錢塘人。乾隆丙戌(1766)進士,官至翰林院侍講學士。四庫館開,以裘曰修薦任纂修官,授翰林院編修。後歷任湖北、四川鄉試及會試考官。余氏所撰《四庫提要》分纂稿,多為經部詩類著作,道光間刻入所著《秋室學古錄》(卷一至二)。


  (六)鄒奕孝《四庫提要》分纂稿(一篇)


  鄒奕孝,江蘇無錫人。乾隆丁丑(1757)進士,授翰林院編修,官至內閣學士兼禮部侍郎銜。四庫館開,以日講起居注官、文淵閣校理、左春坊左庶子任四庫纂修官。書成,議敘加一級。鄒氏長於律呂之學,曾官國子監祭酒兼管樂部事務,並參與《樂律全書》、《律呂正義》等修訂。鄒氏所撰《四庫提要》分纂稿,現僅見宋李如圭《儀禮釋宮》提要一篇,錄自國家圖書館藏清孔繼涵傳鈔四庫館《永樂大典》輯本卷首。


  (七)鄭際唐《四庫提要》分纂稿(一篇)


  鄭際唐,字大章(一作子章),號雲門、須庵,室名傳研齋,福建侯官人。乾隆己丑(1769)進士,官至內閣學士兼禮部侍郎。四庫館開,以翰林院編修任纂修官,并獻書若干種。鄒氏長於書法,真按:當作鄭氏,蓋涉上文鄒奕孝而誤也. 并精鑑賞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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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所撰《四庫提要》分纂稿,現僅見明楊思本《筆史》提要一種,錄自國家圖書館藏《四庫》底本卷末。


  (八)程晉芳《四庫提要》分纂稿(一篇)


  程晉芳(17181784),原名志鑰,又名廷璜,字魚門,號蕺園,歙縣人,居江都。乾隆辛卯(1771)進士,授吏部文選司主事。四庫館開,以薦任《四庫全書》協勘總目官真按:當作總目協勘官! 並獻書多種。書成,授翰林院編修。程氏所撰《四庫提要》分纂稿,現僅見明張洪《南夷書》提要一種,錄自國家圖書館所藏《四庫》底本卷首。


  (九)莊通敏《四庫提要》分纂稿(一篇)


  莊通敏,字際盛,又字迂甫、霽辰,號澹迂、亭叔,江南陽湖人,存與子。真按:莊存與 乾隆壬辰(1772)進士,改庶吉士,散館授編修,官至詹事府左中允。工詞,四庫館開,以文淵閣校理、翰林院編修任四庫纂修官、莊氏所撰《四庫提要》分纂稿,現僅見宋夏竦《文莊集》提要一種,錄自國家圖書館所藏清鈔本卷首。


  (十)佚名《四庫提要》分纂稿(六篇)


  明豐道生《金石遺文》提要一篇,錄自湖南省圖書館藏清鈔本;


  明天畸人《春秋年考》提要一篇,錄自遼寧省圖書館藏羅振玉舊藏鈔本;


  佚名《兩朝綱目備要》提要一篇,錄自國家圖書館善本部藏清鈔本;


  宋范鎮《東齋紀事》提要一篇,錄自國家圖書館善本部藏清鈔本;


  宋金君卿《金氏文集》提要一篇,錄自國家圖書館善本部藏清乾隆間翰林院鈔本;


  元陳宜甫《秋巖詩集》提要一篇,錄自國家圖書館善本部藏清法式善存素堂鈔本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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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《四庫提要分纂稿》所收各家分纂稿,現經核對原稿(或影印件),斷句標點,統一格式,按人編次。篇目較多之分纂稿(如翁氏、姚氏稿等),又據內容略作分類。為便讀者研究參考,各篇提要之下均附注該提要是否已收入通行本《四庫提要》、或見於《四庫提要》何部類。分纂稿著錄之書名、卷數與通行本不同,或曾遭禁燬等情況,亦酌加說明。真按:本書凡例



  對於《四庫提要》分纂稿之研究,以往因資料稀見,研究文章偏于文獻介紹。現因《翁方綱纂四庫提要稿》及《四庫提要分纂稿》之整理出版,相關資料集中,可為深入研究提供基礎。茲取《四庫提要》分纂稿與通行本比勘,發現其中所含《四庫全書》編纂史料,可為《四庫全書》及《四庫提要》研究提供諸多研究課題。嚐鼎一臠,略舉數端。


  (一)由分纂稿見《四庫提要》初稿形式


  翁氏分纂稿作為《四庫提要》原稿,尚保留四庫館纂修官分工校閱各地徵集至京圖書,並撰寫提要之原始面貌:


  彙雅二十卷(眉注:《明藝文志》云“張萱《彙雅》前編二十卷後編二十卷”)


  明萬歷乙巳至日嶺南張萱孟奇父自序


  自序文義亦有未盡妥者。其“華”皆寫“□”,此粵人之故習,不必與之深辨。


  每篇先列《爾雅》(下據注疏,亦有萱自釋),次列《小爾雅》、《方言》、《釋名》、《廣雅》。


  此書凡三大冊,每卷前有“吳郡/趙頤光/家經籍”印。卷前有紅筆“常熟許玉森芝田校閱”。一卷末有黃筆“萬歷己酉三月十九日小宛堂閱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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”。


  張萱所釋語,雖多出己意,亦頗間有發明。


  紅筆所閱,有別加添注一條或數字,而又自塗抹去者。


  第一冊末紅筆云:康熙十有九年庚申閏八月初二日念皇塾中閱畢,凡二百三十二葉。芝田。


第二冊二百七十五葉。


一卷末有“己酉三月二十二日閱”。


末卷尾紅筆有“己酉三月廿二下春天階館閱”。


  紅筆:康熙辛酉歲立秋日閱畢於登仁家塾。此種書雜陳名物,無甚意味可喜,故人鮮寓目焉。即趙凡夫原本,亦粗理正文而已。芝田氏識。


  據此跋,則前數卷末丹黃草篆書年月,皆凡夫筆蹟也。真按:趙宦光


  謹按:《彙雅》二十卷,明中書張萱著。萱,廣東博羅人。熟於典故,周見洽聞,著書頗多。此書有萱自序。每篇皆先列《爾雅》,次以《小爾雅》、《廣雅》、《方言》、《釋名》之屬,下載注疏,附以萱自釋語,亦頗有所發明,此書世間久無傳本,今此本丹黃處尚有吳郡趙宦光手蹟,宦光亦究心六書之學者,洵為校閱之善本矣,應刊刻以裨小學。


  現存翁氏分纂稿,均採用以上形式,即先作校書劄記,然後擬寫提要。“謹按”以下為翁氏所擬提要文字(原稿五行一百餘字),提要之前則為劄記,記錄原書序跋、藏印、題識等甚備,間下評語(原稿占十七行)。翁稿中劄記鈔錄之詳,尚有數倍於此者,於此既可見翁氏治學之勤勉,又足證四庫館臣“祗承欽命”校書之慎重。以翁氏分纂稿形式推測,各纂修官撰寫提要之過程,大致與此相同。真按:推廣太快


  (二)由分纂稿見四庫館圖書審查要求


  翁氏所撰各分纂稿結尾,均有對該書是否應刻、應鈔、應存目、應禁燬之處理意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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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其他各家分纂稿中也有類似標註,反映四庫館纂修官校辦各省採進圖書之初,即已遵照弘曆“分晰應刻、真按:清高宗 應鈔及應存書目三項,各條下撰有提要”之諭旨(乾隆三十九年七月二十五日),於撰寫提要同時,承擔圖書清查之責,如翁氏所撰《貞玄子詩草》、《確庵文稿》提要:


  《貞玄子詩草》一冊,未分卷數,明項穆著,穆字德純,嘉興人,墨林主人項元汴之長子。元汴字子京,其天籟閣鑒藏古籍、法書、名畫,甲於天下,故穆以書法擅名,嘗著《書法雅言》一書,詩特其寄意耳。應存其目。


  《確庵文稿》四冊,常熟陳瑚著。瑚,崇禎壬午舉人,是書十卷以前皆詩,十卷以後皆文,而文皆不題卷次,似是編輯未成之書,難以存目。其書內有應簽出諸條,今俱簽記於書內。


  以上兩書,《貞玄子詩草》同翁氏意見,《四庫提要》著錄於“集部別集類存目七”,《確庵文稿》則未見《四庫提要》著錄。查《確庵文稿》後列入禁書目錄,《軍機處奏準全燬書目》第四次稱:真按:簡化字之餘孽-當作軍機處奏准全燬書目. “其詩文多作於明福王時,內有詆觸字面,應請銷燬。”


  四庫館對於校閱各書應否刻、鈔,存目之審查要求,層層把關,十分嚴格。由翁氏分纂稿發現,翁氏校閱各書均由四庫館據校閱單頒下,頒發之時已有“備刻”、“擬鈔”、“備鈔”、“僅存名目”之初步歸類,各書名下並附簡要題解。如“纂修翁第二次分書三十四種”校閱單中,列明張萱《彙雅》等“備刻者二種”,明張敔《雅樂發微》等“擬鈔者十二種”、明周汝登《聖學宗傳》登“備鈔者八種”、明黃虞稷《禮樂合編》等“僅存名目者十二種”,即為其例。對於校閱單之初步處理意見,纂修官可作附議,也可提出異議,真按:校閱單 而纂修官之處理意見,又需交總裁等覆審。如上述校閱單中所列明黃廣《禮樂合編》一書,真按:此氏纂翁方綱纂四庫提要稿前言已有! 原已列入“存目”,翁氏則以為“大約編次既無體例,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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敘次又乖文義,毫無條理,竟不成書,並其目亦不必存矣”:又明朱睦■《授經圖》一書,真按:朱睦 原已列入“擬鈔“者,翁氏亦以為“應鈔存之”,副總裁李友棠則批云“無所發明,存目可也”;又明張敔《雅樂發微》一書,翁氏同意“擬鈔”意見,以為其書“頗於樂制有可考證,應鈔錄”,而副總裁李友棠批云“亦是老生常談,存其目而已”。


  (三)由分纂稿見《四庫全書》收書標準


  《四庫全書》編纂,除利用宮廷藏書,民間徵書外,從《永樂大典》中輯出明清以來已佚之書,亦為底本收集一大來源。陳昌圖分纂稿中《李忠愍公集》云:真按:叙-不復一一出校.


  右《忠愍集》,《宋藝文志》作十卷,馬氏《通考》作十二卷,後二卷係附錄其死節事。公本名若冰真按:下文作若氷也! 以靖康出使,改今名。陳直齋謂,真按:陳振孫 集雖不多,而詩有風度,文有氣概,足以知其所存矣。南宋時曾有鋟本,今已不傳。茲蒐拾《永樂》散篇,編羼四卷,真按:疑有誤! 以《宋史》本傳及建炎時誥詞冠諸卷首,而仍列附錄一卷,載希齊跋語及姚孝寧、薛遷祭文各一篇。又其孤淳所云“秭歸費守樞為先公作文集序,真按:豈指作者之遺孤名淳(李淳)者? 能不沒其實”云云,今費序無考,以淳所識附諸篇末焉。


  《李忠愍公集》原本已佚,《四庫全書》收入館臣所輯《永樂大典》本三卷,《四庫提要》“集部別集類八”著錄此書,言其“雖蒐羅補綴,非復蜀本之舊”,因得自輯佚,十分重要:


  《忠愍集》三卷,宋李若水撰。若水本名若氷真按:文文作若冰! 欽宗為改今名,字清卿,曲周人。靖康初以上舍登第,由大學博士歷官吏邵侍郎,從欽宗如金營,以力爭廢立,不屈死。建炎初贈觀文殿學士,諡忠愍。事跡具《宋史》本傳。《書錄解題》載《李忠愍集》十二卷,蓋以其追諡名集。劉克莊《後村詩話》作《忠烈集》,當由傳寫之悞。《宋史‧藝文志》作十卷。考《書錄解題》稱後二卷為附錄其死節時事,《宋志》蓋但舉其詩文,其實一也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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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若水當金兵薄城之時,初亦頗主和議,於謀國之計未免少疎,而卒能奮身殉節,搘拄綱常,與斷舌常山後先爭烈,使敵人相顧嘆息,有“南朝惟李侍郎一人”之語,其末路足以自贖,史家以忠義稱之,原其心也。其詩具有風度而不失氣格,其文亦光明磊落,肖其為人,南宋時蜀中有鋟本,劉子翬《屏山集》有《題忠愍集》詩,真按:李若水 詞極悲壯。今原集不傳,茲就《永樂大典》中所散見者掇拾編次,釐為三卷,以建炎時誥詞三道附錄於後。其子淳跋是集,真按:前孫孤淳者釋疑矣! 云“秭歸費守樞為先公作文序,能不沒其實”,今費序已無,惟跋僅存,真按:李淳 亦併附諸篇末。雖蒐羅補綴,非復蜀本之舊,然唐儲光羲詩格古雅,其集亦裒然具存,徒以苟活賊庭、身污偽命,併其詩亦不甚重,真按:儲光羲之為人 至於張巡所作僅《聞笛》及《守睢陽》兩篇,而編唐詩者無不採錄,豈非以忠孝者文章之本耶真按:清高宗以教化為己任 真按:清代禁燬書的真諦 清高宗以教化為己任 真按:四庫全書的編纂宗旨今若水詩文尚得三卷,不止巡之兩篇,殘編斷簡,固然與日月爭光也。真按:詞:皦1 jio ㄐ〡ㄠˇ〕〔《廣韻》古了切,上篠,見。〕1.光亮潔白。《古文苑‧公孫乘〈月賦〉》:“月出皦兮,君子之光。” 章樵 注:“以月之明比君子之德。” 三國 曹植 《芙蓉賦》:“其始榮也,皦若夜光尋扶桑;其揚暉也,晃若九陽出 暘谷 。”2.分明;清晰。參見“ 皦如 ”。3.清楚明白。 北魏 酈道元 《水經注‧睢水》:“一碑是故吏司徒 博陵 崔列 、廷尉 河南 吳整 等,以為至德在己,揚之由人,苟不皦述,夫何考焉。”參見“ 皦然 ”。4.清白。參見“ 皦皦 ”、“ 皦然 ”。5.姓。 皦生光 。見 周亮工 《書影》卷六。


 然而也有相反之例,陳昌圖分纂稿又敘錄沈繼祖《栀林集》,同為宋人著作,其謂:


  右《栀林集》十卷,宋沈繼祖撰。繼祖與胡紘等比附韓侂胄,據《胡紘傳》云,侂胄以趙汝愚之門及朱熹之徒多知名士,乃設“偽學”之目,使紘草疏排擊之,會改官太常,以稿授繼祖,繼祖論熹皆紘筆也云云。則其人固不足齒,陳振孫亦謂其詩無足觀,豈非以詭隨貽誚者,所著述俱不足愛惜歟。真按:四庫全書選書的標準 馬氏《經籍考》作十卷。今仍之以完其舊云。


  《栀林集》原本已不存,而《永樂大典》中收有此書,宋人詩文集,傳至清代已歷數百年,況原本不存,理應重視。由陳氏提要所言,知其書已經輯成。今檢《四庫全書》,未見收錄該書,《四庫提要》也未存目。《四庫提要》“子部雜家類四”著錄宋孔平仲《珩璜新論》時提及此書,並有一段說明: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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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考平仲與同時劉安世、蘇軾,南宋林栗、唐仲友,立身皆不愧君子,徒以平仲、安世與軾不協於程子,栗與仲友不協於朱子,講學家遂皆以冦讐視之。夫人心不同,有如其面,雖均一賢者,意見不必相符,論者但當據所爭之一事斷其是非,不可因一事之爭遂斷其終身之賢否。韓琦、富弼不相能,不能謂二人之中有一小人也。因其一事之忤程、朱,遂併其學問文章、德行政事一槩斥之不道,是何異佛氏之法,不問其人之善惡,但皈五戒者有福,謗三寶者有罪乎。安世與軾炳然與日月爭光,講學家百計詆排,終不能滅其著述。平仲則惟存本集、《談苑》及此書,栗惟存《周易經傳集解》一書,仲友惟存《帝王經世圖譜》一書,援寡勢微,鑠於衆口,遂俱在若存若亡間,實抑於門戶之私,非至公之論。今仍加甄錄,以持其平。若沈繼孫〔祖〕之《栀林集》,真按:此例未言,失之! 真按:沈繼祖-明人有沈繼孫著書者,故混乎? 散見於《永樂大典》者尚可排緝成帙,以其人不足道,而又與朱子為難,則棄置不錄,以昭衮鉞。凡以不失是非之真而已。真按:清代禁燬書的真諦 真按:四庫全書選書的標準


  (四)由分纂稿見《四庫提要》修訂改寫


  《四庫提要》由分纂稿至改定稿,其間曾屢經修訂。現存翁方綱、邵晉涵、姚鼐等分纂稿著錄之書。即使已收入《四庫全書》者,取與通行本《四庫提要》比勘,其文字詳略、內容深淺,仍相去甚遠,足證分纂稿經反復修改之事實。試舉翁方綱、陳昌圖所撰分纂稿經修改兩例如次:


  《楓山集》四卷,明蘭溪章懋著。懋字德懋,成化丙戌進士,入翰林。與莊昶、黃仲昭諫內廷張燈,杖闕下,今集內第一篇即《諫元宵燈火疏》也。歷官至南京禮部尚書,學者稱楓山先生。懋為學恪守先儒訓義,有勸以著述者,曰:“先儒之言至矣,芟其繁可也。”集應鈔存。(翁方綱分纂稿)


  《楓山集》四卷、附錄一卷,明章懋撰。懋有《楓山語錄》,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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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著錄。懋初在詞垣以直諫著名,今集中第一篇即其原疏。考元旦張燈未為失德,詞臣賡韻亦有前規,而反復力爭,近乎伊川之諫折柳,未免矯激太過,然其意要不失於持正,故君子猶有取焉。至其生平清節,矯矯過人,可謂耿介拔俗之操。其講學恪守前賢,弗逾尺寸,不屑為浮誇表襮之談,在明代之儒尤為淳實。《明史》本傳稱,或諷之為文章,則對曰:“此小技耳,予弗暇。”有勸以著述者,曰:“先儒之言至矣,芟其繁可也。”蓋其旨惟在身體力行,而於語言文字之間非所留意真按:摘要-愚亦云然.而誰今讀書乃為是者?悲夫! 故生平所作止於如此。然所存皆辭意醇正,有和平溫厚之風,蓋道德之腴,發為詞章,固非蠟貌栀言者所可比耳。真按:唐.柳宗元.鞭賈:「今之梔其貌,蠟其言,以求賈技於朝。」(見異體字字典) (《四庫全書總目》卷一七一)


  《廬山記》,右宋屯田員外郎嘉禾《宋史》作“烏程”陳舜俞令舉撰。有自序、總序山水篇第一,山北篇第二,山南篇第三,凡三篇。蓋當熙寧中,不奉青苗法,謫監南康軍酒稅,因取劉渙舊記並《九江圖經分、前人雜錄,考核銘誌,凡唐以前碑記備詳其歲月爵里,又別作“俯視圖”,紀尋山先後之次。凡五卷,圖今不存。劉渙凝之、李常公擇皆為之序。直齋陳氏謂,南康守廣陵馬玕又有《續記》四卷。今亦未見。(陳昌圖分纂稿)


  《廬山記》三卷附《廬山記畧》一卷,宋陳舜俞撰。舜俞字令舉,烏程人,所居曰白牛村,因自號白牛居士。慶歷六年進士,嘉祐四年又中制科第一,歷官都官員外郎。寧中出知山陰縣,真按:熈-不復一一出校! 以不奉行青苗法,謫南康監稅。事具《宋史》本傳。真按:迹-不復一一出校! 舜俞謫官時,與致仕劉渙游覽廬山,嘗以六十日之力,蠱南北山水之勝,每恨慧遠、周景武輩作山記疎畧,而渙舊嘗雜錄聞見,未暇詮次,舜俞因採其說,參以記載、耆舊所傳,晝則山行,夜則發書考證,泓泉塊石,具載不遺,折衷是非,必可傳而後已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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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又作“俯仰”之圖。尋山先後之次以冠之,人服其勤。自記云:“余始遊廬山,問山中塔廟興廢及水石之名,無能為予言者,雖言之往往襲謬失實。因取《九江圖經》、前人雜錄,稽之本史,或親至其處,考驗銘志,參訂耆老,作《廬山記》。其湮泐蕪沒、不可復知者,則闕疑焉。凡唐以前碑記,因其有歲月甲子、爵里之詳,故并錄之,庶或有補史氏”云云。其目有總敘山篇第一,敘北山篇第二,敘南山篇第三,而無第四、五篇,圖亦不存。勘驗《永樂大典》,所缺亦同。然北宋地志傳世者稀,此書考據精核,尤非後來廬山紀勝諸書所及,雖經殘缺,猶可寶貴,故特錄而存之。釋惠遠《廬山記畧》一卷,舊載此本之末,不知何人所附入,今亦併錄存之,備參考焉。(《四庫全書總目》卷七○)


  今存各家分纂稿內容,與通行本《四庫提要》之差異多類此。由翁稿與《四庫提要》均述章懋諫張燈及答人勸著述二事、陳稿與《四庫提要》均記《廬山記》之成書原委,可知兩稿實有淵源,通行本《四庫提要》似非另行重撰。由前稿之簡略變為後稿之詳贍,證明分纂稿多經修改潤色。兩相比較,《四庫提要》人物評價平允,版本介紹深入,文字更為妥實。今國家圖書館、上海圖書館藏有《四庫全書總目》鈔稿本數種,均為《四庫提要》付刻前之修訂稿。該稿內容、形式已接近《四庫提要》定本,而篇目、分類、次第、底本等仍多更動,且有大量抽燬撤銷、刪落修改痕跡,可證《四庫提要》成書過程中,修訂工作迄未停止。分纂稿作為《四庫提要》之最初形式保留至今,有待研究者深入比勘研究。


  (五)由分纂稿見四庫館之圖書禁燬


  四庫館校辦各省採進圖書之初,即嚴格區分應刻、應鈔、應存目及不收之書,實為執行弘曆查禁“違礙”圖書之具體措施。人主嚴令屢申,館臣凜遵唯謹。翁氏分纂稿保留大量禁燬書史料,為定本《四庫提要》中所不載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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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翁氏校書凡遇心存疑慮者,即於“詆觸違礙”處粘簽,並開列簽記清單,隨提要一併送呈,以候總裁定奪。翁稿著錄圖書千餘種中,有近三十種書名上注有“燬”字。以翁稿著錄與《清代禁燬書目》、《清代禁書知見錄》、《索引式的禁書總錄》三目核對,實際禁燬書近八十種(尚有上述禁書目錄未著錄而仍屬禁書者多種,如宋洪皓《金國文具錄》、清尹會一《尹母年譜》等書)。試舉數例:真按:翁方綱與禁燬書


  《嶧桐集》三冊,明劉城著。城,貴池人。文與詩皆無卷數,其詩前曰“五言”、“七言”矣,後又曰“詩部”,又不分種,蓋未經編定者,且多違礙應簽記處。除已逐處加簽外,可毋存目。(旁注:不寫恭校。)


  所謂“不寫恭校”,係指示鈔胥謄鈔分纂稿時之具題格式。據此可知,“可毋存目”之書,簽記清單及分纂稿雖仍呈總裁,書寫格式已有所區別。《嶧桐集》未見《四庫提要》著錄,檢《軍機處奏準全燬書目》第五次列有此書,真按:簡化字之餘孽-當作軍機處奏准全燬書目! 稱:“集中《封疆局面說》及《上史閣部書》諸篇多悖礙之語,兼挖空處甚多,應請銷燬。”又翁氏分纂稿原擬“存目”意見,後未見《四庫提要》著錄而成為禁書之例甚夥,如:


  《石閭山房集》十七卷,明劉一焜著。一焜字元丙,南昌人。萬歷壬辰進士,歷官右僉都御史巡撫浙江。是集前詩後文,有目無序。應存目。


  《姑山遺集》三十卷,明沈壽民著。壽民字眉生,宣城人。


  縣學生,舉賢良方正,故集中稱曰“徵君”。此集是其門人梅枝鳳、施閏章等所梓。《明詩綜》載其集曰《剩庵詩稿》,此本詩止三卷,文二十七卷。應存其目。


  以上二書《四庫提要》均未存目。檢《抽燬書目》列有《石閭山房集》六本,稱:“其詩集卷一《獨漉篇》、《劉稗師詩》,卷三《從軍行》、《聞警》五首、《挽羅尚之》第二首,卷四《送丁右武備兵》、《莊浪家乘》,卷八《湖山府君行狀》,俱有違謬處,應請抽燬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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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”可知其書後經重新審查。又《軍機處奏準全燬書目》第八次列有《姑山遺集》,真按:簡化字之礙讀也!-當作軍機處奏准全燬書目!--至此似均訛作準了! 稱:“壽民生於明季,入國朝至康熙初尚存,而書中語多違礙,且有挖空處,應請銷燬。”又翁氏《東垣集》提要:


  《東垣集》二十二卷,明鄧澄著,澄字于德,建昌新城人。萬歷甲辰進士,官監察御史,其集前十四卷皆文,後八卷皆詩。除應記粘簽數處外,或酌存其目。


  此書翁氏雖已“粘簽數處”,仍擬議“或酌存其目”,而《四庫提要》後未著錄。檢《軍機處奏準全燬書目》第五次列有《東垣集》,真按:軍機處奏准全燬書目-準字乃簡化字誤也! 稱:“此書刊本內留有黑臺真按:疑有誤!-墨臺? 按其文義,多係指斥語,應請銷燬。”可見即使館臣認為可“存目”之書,經總裁覆審時仍可否決。其實,不僅《四庫提要》撰寫過程中,原擬刻鈔者降為存目,原擬存目者未入存目,變動情況不少,甚至《四庫全書》發鈔階段仍存在撤出增入、抽燬銷燬情況,翁氏分纂稿著錄之書,有一百餘種既不見於《四庫全書》,亦未入於存目,真按:四庫全書-經採進而未著錄之書 其書今多罕覯,或已湮沒不傳,僅賴翁稿略存梗概。



  《四庫提要》分纂稿中記錄四庫館禁燬撤銷圖書史料甚富,值得引起重視。真按:四庫全書總目提要稿之價值 《四庫全書》編纂中,對“違礙”圖書之禁燬係逐步深入。由於弘曆之干預,乾隆五十年(1785)前後南北各閣《四庫全書》繕寫完成後,仍對其中遺留之“違礙”圖書清查撤換,不惜返工真按:詞:【返工】因質量不合要求而重新加工或改作。杜鵬程《在和平的日子裏》第二章:“﹝ 老閻 ﹞滿腹心事地望 梁建 的背影,又望那個必須返工的橋墩。” 楊沫 《我和<東方欲曉>》:“從此,我決心對這部作品重新返工。” 《四庫提要》因著錄大量“存目”書,成書尤經反復。《四庫提要》編纂自乾隆三十八年(1773)始,至四十六年二月初稿完成,四十七年七月進呈,其後又由紀昀主持修改,數易其稿,直至乾隆五十七年(1792)後始付刻。《四庫提要》刻本與《四庫全書》書前提要、趙懷玉所刻《四庫全書簡明目錄》及今存各分纂稿於內容文字、底本著錄等方面之差異,多與四庫館清查撤銷圖書有關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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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分纂稿保留四庫館禁燬書紀錄同時,又反映圖書審查中之其他細節,試舉二例:真按:四庫全書總目提要稿之價值


  (一)四庫館初期剔除圖書,有因內容重複、卷帙不完及版本不合,而非因內容“違礙”者


  如翁氏分纂稿中記錄,宋周必大所撰《思陵錄》、《龍飛錄》兩種,已載入《文忠集》;《靈星小舞譜》一種,已載《樂律全書》中。因全書已收,故零種不再立目。重複者不收以外,內容不全者亦予剔出,如翁撰《宋徽宗宮詞》提要謂:“非全書也,不應入校閱單內。”《澄水帛》、《六月譚》提要謂:“此二種係在茅元儀所著各種內,不必存目,并不應入校閱單內,亦毋庸印戳記,不列銜名。”(按:此二書後遭禁燬。)又如陳繼儒《白石樵真稿》提要謂:“《明史‧藝文志》載其《晚香堂集》三十卷,此合尺牘纔二十八卷而無詩,且其前有眉公《見聞錄》自序一篇,則《見聞錄》應在集中,而集中無之,則此集未全,不必專存其目也。”


  四庫館採集圖書來源頗廣,採進之書版本情況又甚複雜,如不加清理,則重收誤收,勢所難免。館臣校書多係分工作業,於所見之書須先確定其卷帙完整與否,提出處理意見,再由總纂協調定奪,此實集體編書時不可或缺之安排。以上兩種情況以外,分纂官遇某書版本與有關著錄不符,亦取慎重態度。仍以翁稿為例:


  《寶日堂初集》三十二卷,明華亭張鼐著,《明史‧藝文志》載其《寶日堂集》六卷。此集以今館臣恭辦《全書》之體論之,自是不應存目。雖《明史‧藝文志》內亦已載其集,然但曰六卷,則或非此本亦未可知,而此集則不應存也。


《鏡山庵集》二十五卷,明高出著。出字孩之真按:氏著翁方綱纂四庫提要稿前言亦有.又沈津翁方綱與《四庫全書總目提要》 ‧亦用. 萊陽人,萬曆戊戌進士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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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知曲周、高陽、盧氏三縣,升南京戶部主事,歷官河南按察使。朱彝尊《明詩綜》載其有《盧隱》、《郎潛》二集,而此乃全集。蓋統編又在後耳。彝尊稱其為詩不襲歷下,然其中古樂府之類,亦全襲面目,陳陳相應而已。真按:陳陳相因? (翁注:以下空,不寫銜。)


  此種集以今館臣恭辦全書之體,似不應存目。然明人萬曆年間以後之集恐不止此,應否商定畫一。且不應校辦。


  以上只就集論集,若辦其書,則方綱另有粘簽,請總裁酌定。並請定一畫一之例,以館中之書恐不止此一種也,且不應校辦。


  簽曰:《鏡山庵集》二十五卷,明高出著。其集之是非勿論已,即以今館臣恭辦《全書》之體,此等集不但不應存目,且不應校辦;不但不應校辦,而且應發還原進之人。從前於明末茅元儀所著書卷前亦已粘簽,候總裁大人酌定。明人萬曆以後之書恐不止此,應如何商定畫一,請酌定,俾各纂修一體照辦。方綱謹識。


  以上二書後均入禁書目錄,翁氏分纂稿所撰提要及簽記,除指出其“不但不應存目,且不應校辦”外,同時反映所見之本與《明史‧藝文志》、《明詩綜》等著錄不合,故特“粘簽”提請總裁注意,希望針對版本差異問題定出統一體例,以便處理明末刻印圖書時有所據依。


  (二)四庫館初期清查圖書之重點,在明代萬曆以後人所撰史部及集部著作


  細檢翁氏分纂稿中注“燬”各書提要,如陳繼儒《白石樵真稿》、艾南英《天傭子集》、黃宗羲《明文案》、蔡復一《遯庵全集》、李應升《落落齋遺集》、周宗建《周來玉奏議》等,呈稿時均附有“簽記清單”,以供總裁復核。如《白石樵真稿》書名下記“此內詆觸違礙共記廿一簽”,並詳列簽出之條在某卷某頁某行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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;又《遯庵全集》書名下記“共記悖觸違礙五十簽”,並細列某頁某行“悖觸”、某頁某行“違礙”,甄審綦嚴。


  此外,翁氏發現有“違礙”處並經粘簽記之書,所撰提要仍多建議“存目可也”,“應存其目”,如《天傭子集》提要謂:“至其編次評語內多引述呂留良、錢謙益之處,則宜痛加削去者也,應存目而核正之。”又《遯庵集》提要謂:“此書有悖觸違礙處粘簽至五十處,而又有一本全簽出者,恐不可據此存目,則或除應銷毀者外,另就餘卷存目可否。”由此可知,各纂修官承命校書,乃屬例行功課,各書最終之應燬應存,均由總裁官定奪。翁稿中書名旁所注“燬”、“酌”字,疑為經總裁審校後所加。翁稿未注“燬”字而仍入於禁書目錄者,則反映四庫館禁書範圍後來逐步擴大。真批:此全因襲吳格氏一己于翁稿書前言14頁之語.唯翁稿二字由提要稿三字改易爾.下文亦然.二處可作比勘!


  四庫館初期清查明末圖書,對萬曆前及萬曆初刊之書,禁例尚寬。如明鄒德涵《鄒聚所文集》下記:“此人卒於萬曆九年,是以無違礙記簽處。”明程文德《程文恭遺稿》下記:“此人卒於真按:隆慶 之際,真按:萬曆 其第三卷內諸疏言嘉靖間山西等處之事,皆非違礙,是以毋庸記簽。”據此可知初期清查圖書,僅以時代為界限,未及逐書爬梳,究查至苛,至四庫館後期,禁例愈嚴,清查愈細,翁氏初擬刪除違礙之語後仍入存目者,自然均在禁燬之列。



  綜上所述,《四庫提要》分纂稿之收集與整理,對於《四庫全書》及《四庫提要》編纂之研究,已提供大量可供深入探討之史料。新史料之發掘,對於相關課題研究視野之開拓作用,無須贅言。存世《四庫提要》分纂稿尚待訪求,比勘研究則猶未有盡,深盼中外同道相與切磋,共同致力於此,庶不負四庫纂修官遺稿彙輯成編之機緣。真批:愚雖不敏,何其至願于此,然不意上網共享,不但未開風氣,反惹來一身腥! 《四庫提要分纂稿》之輯集,如前所述,肇端於《翁方綱纂四庫提要稿》之整理,2001年,筆者承澳門圖書館鄧美蓮館長與上海圖書館王世偉先生之囑,承擔翁氏手稿整理任務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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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該書經辨識原稿、過錄文字、標點分段、添加校注、增補別錄、編目索引等工作,歷時五載,始克完命。茲承上海書店出版社卓識,復命彙輯存世《四庫提要》各分纂稿,以供文獻學者研究四庫學之助,遂不辭駑駘,再閱寒暑而成茲編。樂怡女士襄助整理,多著辛勞。杜澤遜先生見示《四庫全書》底本提要蹤跡,多賜教益。真按:杜澤遜與四庫學 真按:杜澤遜與四庫全書總目提要 王亮、楊光輝代為檢校輯稿,殊感厚誼,上海書店出版社編輯悉心閱稿,多所匡正,尤深銘感。王世偉君嘗親炙顧廷龍、潘景鄭、胡道靜,呂貞白諸前輩,於文獻研究深有造詣,故能於流略之學不廢研討,先後促成二書問世。筆者獲與合作,深感榮幸,謹致謝忱,並記原委。公元二○○六年盛夏識於日本東京早稻田大學奉仕園客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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