讀《史記·梁孝王世家》--配降龍十八掌(九陽神功+七星大法)

 


  梁孝王武者孝文皇帝子也,而與孝景帝同母。母,竇太后也。

  孝文帝凡四男:長子曰太子,是為孝景帝;次子武;次子參;次子勝。〈一〉孝文帝卽位二年,以武為代王,〈二〉以參為太原王,〈三〉以勝為梁王。〈四〉二歲,徙代王為淮陽王。〈五〉以代盡與太原王,號曰代王。參立十七年,孝文後二年卒,謚為孝王。子登嗣立,是為代共王。立二十九年,元光二年卒。子義立,是為代王。十九年,漢廣關,孫守真按:先抓動詞:廣,字形結構換部首:擴。下「廣睢陽城」同。以常山為限,而徙代王王淸河。〈六〉淸河王徙以元鼎三年也。

 〈一〉《正義》:《漢書》「勝」作「揖」。又云「諸姬生代孝王參、梁懷王揖」。言諸姬者,衆妾卑賤,史不書姓,故云諸姬也。

 〈二〉《集解》:徐廣曰:「都中都。」 《正義》:《括地志》云:「中都故城在汾州平遙縣西十二里。」

 〈三〉《集解》:徐廣曰:「都晉陽。」 《正義》:《括地志》云:「幷州太原地名大明城,卽古晉陽城。智伯與韓魏攻趙襄子於晉陽,卽此城是也。」

 〈四〉《集解》:徐廣曰:「都睢陽。」 《索隱》:《漢書》梁王名揖,蓋是矣。按:景帝子中山靖王名勝,是《史記》誤耳。 《正義》:《括地志》云:「宋州宋城縣在州南二里外城中,本漢之睢陽縣也。漢文帝封子武於大梁,以其卑溼,徙睢陽,故改曰梁也。」

 〈五〉《集解》:徐廣曰:「都陳。」 《正義》:卽古陳國城也。

 〈六〉《集解》:徐廣曰:「都淸陽。」 《正義》:《括地志》云:「淸陽故城在貝州淸陽縣西北八里也。」

  初,武為淮陽王十年,而梁王勝卒,謚為梁懷王。懷王最少子,愛幸異於他子。其明年,徙淮陽王武為梁王。梁王之初王梁,孝文帝之十二年也。梁王自初王通歷已十一年矣。〈一〉孫守真按:通,凡也。通通=全部。單字想複詞。歷,履歷。

 〈一〉《索隱》:謂自文帝二年初封代,後徙淮陽,又徙梁,通數文帝二年至十二年徙梁為十一年也。

  梁王十四年,入朝。十七年,十八年,比年入朝,留,其明年,乃之國。二十一年,入朝。二十二年,孝文帝崩。二十四年,入朝。二十五年,復入朝。是時上未置太子也。上與梁王燕飲,嘗從容言曰:「千秋萬歲後傳於王。」王辭謝。雖知非至言,然心內喜。太后亦然。

  其春,吳楚齊趙七國反。吳楚先擊梁棘壁,〈一〉殺數萬人。梁孝王城守睢陽,而使韓安國、張羽等為大將軍,以距吳楚。吳楚以梁為限,不敢過而西,與太尉亞夫等相距三月。吳楚破,而梁所破殺虜略與漢中分。〈二〉明年,漢立太子。其後梁最親,有功,又為大國,居天下膏腴地。地北界泰山,西至高陽,〈三〉四十餘城,皆多大縣。

 〈一〉《集解》:文穎曰:「地名。」 《索隱》:按:《左傳》宣公二年,宋華元戰于大棘。杜預云在襄邑東南,蓋卽棘壁是也。 《正義》:《括地志》云:「大棘故城在宋州寧陵縣西南七十里。」

 〈二〉《集解》:《漢書音義》曰:「梁所虜吳楚之捷,略與漢等。」

 〈三〉《集解》:徐廣曰:「在陳留圉縣。」駰案:司馬彪曰「圉有高陽亭」也。 《索隱》:圉縣屬陳留。高陽,鄕名也。注引司馬彪者,出《續漢書·郡國志》也。

  孝王,竇太后少子也,愛之,賞賜不可勝道。於是孝王築東苑,〈一〉方三百餘里。〈二〉廣睢陽城七十里。〈三〉大治宮室,為複道,自宮連屬於平臺三十餘里。〈四〉得賜天子旌旗,出從千乘萬騎。〈五〉東西馳獵,擬於天子。出言䟆,入言警。〈六〉招延四方豪桀,自山以東游說之士。莫不畢至,齊人羊勝、公孫詭、鄒陽之屬。公孫詭多奇邪計,〈七〉初見王,賜千金,官至中尉,梁號之曰公孫將軍,梁多作兵器弩弓矛數十萬,而府庫金錢且百巨萬,〈八〉珠玉寶器多於京師。

 〈一〉《索隱》:築謂建也。《白虎通》云:「苑所以東者何?蓋以東方生物故也。」

 〈二〉《索隱》:蓋言其奢,非實辭。或者梁國封域之方。 《正義》:《括地志》云:「兔園在宋州宋城縣東南十里。葛洪《西京雜記》云『梁孝王苑中有落猿巖、栖龍岫、鴈池、鶴洲、鳧島。諸宮觀相連,奇果佳樹,瑰禽異獸,靡不畢備』。俗人言梁孝王竹園也。」

 〈三〉《索隱》:蘇林云:「廣其徑也。」太康地理記云:「城方十三里,梁孝王築之,鼓倡節杵而後下和之者,稱睢陽曲。今踵以為故,所以樂家有睢陽曲,蓋釆其遺音也。」

 〈四〉《集解》:徐廣曰:「睢陽有平臺里。」駰案:如淳曰「在梁東北,離宮所在也」。晉灼曰「或說在城中東北角」。 《索隱》:如淳云:「在梁東北,離宮所在」者,按今城東二十里臨新河,有故臺址,不甚高,俗云平臺,又一名脩竹苑。《西京雜記》云「有落猿巖、鳧洲、鴈渚,連亙七十餘里」是也。

 〈五〉《索隱》:《漢官儀》曰:「天子法駕三十六乘,大駕八十一乘,皆備千乘萬騎而出也。」

 〈六〉《索隱》:《漢舊儀》云:「皇帝輦動稱警,出殿則傳蹕,止人淸道。」言出入者,互文耳,入亦有蹕。

 〈七〉《索隱》:《周禮》「有奇衺之人」,鄭玄云「奇衺,譎怪非常也,奇音紀宜反,邪音斜」也。

 〈八〉《索隱》:如淳云:「巨亦大,與大百萬同也。」韋昭云:「大百萬,今萬萬。」

  二十九年十月,梁孝王入朝。景帝使使持節乘輿駟馬,迎梁王於關下。〈一〉旣朝,上疏因留,以太后親故。王入則侍景帝同輦,出則同車游獵,射禽獸上林中。梁之侍中、郎、謁者著籍引出入〈二〉天子殿門,與漢宦官無異。

 〈一〉《集解》:鄧展曰:「但將駟馬往。」瓚曰:「稱乘輿駟馬,則車馬皆往,言不駕六馬耳。天子副車駕駟馬。」

 〈二〉《正義》:著,竹略反。籍謂名簿也,若今通引出入門也。

  十一月,上廢栗太子,竇太后心欲以孝王為後嗣。大臣及袁盎等有所關說於景帝,〈一〉竇太后義格,〈二〉亦遂不復言以梁王為嗣事由此。以事祕,世莫知。乃辭歸國。

 〈一〉《索隱》:袁盎云「漢家法周道立子」,是有所關涉之說於帝也。一云關者,隔也。引事而關隔,其說不得行也。

 〈二〉《集解》:如淳曰:「緒閣不得下。」 《索隱》:張晏云「格,止也」。服虔云「格謂格閣不行」。蘇林音閣。周成雜字「緒閣也」。《通俗文》云「高置立緒棚云緒閣」。《字林》音紀,又音詭也。

  其夏四月,上立膠東王為太子。梁王怨袁盎及議臣,乃與羊勝、公孫詭之屬陰使人刺殺袁盎及他議臣十餘人。逐其賊,未得也。於是天子意梁王,〈一〉逐賊,果梁使之。乃遣使冠蓋相望於道,覆按梁,捕公孫詭、羊勝。公孫詭、羊勝匿王後宮。使者責二千石急,梁相軒丘豹〈二〉及內史韓安國進諫王,王乃令勝、詭皆自殺,出之。上由此怨望於梁王。梁王恐,乃使韓安國因長公主謝罪太后,然后得釋。

 〈一〉《索隱》:謂意疑梁刺之。

 〈二〉《正義》:姓軒丘,名豹也。

  上怒稍解,因上書請朝。旣至關,茅蘭〈一〉說王,使乘布車,〈二〉從兩騎入,匿於長公主園。漢使使迎王,王已入關,車騎盡居外,不知王處。太后泣曰:「帝殺吾子!」景帝憂恐。於是梁王伏斧質於闕下,謝罪,然後太后、景帝大喜,相泣,復如故。悉召王從官入關。然景帝益疏王,不同車輦矣。

 〈一〉《集解》:《漢書音義》曰:「茅蘭,孝王臣。」

 〈二〉《集解》:張晏曰:「布車,降服,自比喪人。」

  三十五年冬,復朝。上疏欲留,上弗許。歸國,意忽忽不樂。北獵良山,〈一〉有獻牛,足出背上,〈二〉孝王惡之。六月中,病熱,六日卒,謚曰孝王。〈三〉

 〈一〉《索隱》:《漢書》作「梁山」。《述征記》云「良山際淸水」。今壽張縣南有良山,服虔云是此山也。 《正義》:《括地志》云「梁山在鄆州壽張縣南三十五里」,卽獵處也。

 〈二〉《索隱》:張晏云:「足當處下,所以輔身也;今出背上,象孝王背朝以干上也。北者,陰也。又在梁山,明為梁也。牛者,丑之畜,衝在六月。北方數六,故六月六日薨也。」

 〈三〉《索隱》:《述征記》:「碭有梁孝王之冢。」


  孝王慈孝,每聞太后病,口不能食,居不安寢,常欲留長安侍太后。太后亦愛之。及聞梁王薨,竇太后哭極哀,不食,曰:「帝果殺吾子!」景帝哀懼,不知所為。與長公主計之,乃分梁為五國,〈一〉盡立孝王男五人為王,女五人皆食湯沐邑。於是奏之太后,太后乃說,為帝加壹湌。

 〈一〉《索隱》:長子買,梁共王。子明,濟川王。子彭離,濟東王。子定,山陽王。子不識,濟陰王。

  梁孝王長子買為梁王,是為共王;子明為濟川王;子彭離為濟東王;子定為山陽王;子不識為濟陰王。

  孝王未死時,財以巨萬計,不可勝數。及死,藏府餘黃金尚四十餘萬斤,他財物稱是。

  梁共王三年,景帝崩。共王立七年卒,子襄立,是為平王。


  梁平王襄〈一〉十四年,母曰陳太后。共王母曰李太后。李太后,親平王之大母也。而平王之后姓任,曰任王后。任王后甚有寵於平王襄。初,孝王在時,有罍樽,〈二〉直千金。孝王誡後世,善保罍樽,無得以與人。任王后聞而欲得罍樽。平王大母李太后曰:「先王有命,無得以罍樽與人。他物雖百巨萬,猶自恣也。」任王后絕欲得之。平王襄直使人開府取罍樽,賜任王后。李太后大怒,漢使者來,欲自言,平王襄及任王后遮止,閉門,李太后與爭門,措指,〈三〉遂不得見漢使者。李太后亦私與食官長及郎中尹霸等士通亂,〈四〉而王與任王后以此使人風止李太后,李太后內有淫行,亦已。後病薨。病時,任后未嘗請病;薨,又不持喪。

 〈一〉《索隱》:《漢書》作「讓」。

 〈二〉《集解》:鄭德曰:「上蓋刻為雲雷象。」 《索隱》:應劭曰:「詩云『酌彼金罍』。罍者,畫雲雷之象以金飾之。」

 〈三〉《集解》:晉灼曰:「許愼云『措,置』。字借以為笮。」 《索隱》:措音迮,側格反。《漢書·王陵傳》「迫迮前隊」,皆作此字。《說文》云「笮,迫也」。謂為門扇所笮。孫守真按:笮=窄,字形結構換部首耳。

 〈四〉《正義》:張先生舊本有「士」字,先生疑是衍字,又不敢除,故以朱大點其字中心。今按:食官長及郎中尹霸等是士人,太后與通亂,其義亦通矣。

  元朔中,睢陽人類犴反者,〈一〉人有辱其父,而與淮陽太守客出同車。太守客出下車,類犴反殺其仇於車上而去。淮陽太守怒,以讓梁二千石。二千石以下求反甚急,執反親戚。反知國陰事,乃上變事,具告知王與大母爭樽狀。時丞相以下見知之,欲以傷梁長吏,孫守真按:中傷,單字想複詞。其書聞天子。天子下吏驗問,有之。公卿請廢襄為庶人。天子曰:「李太后有淫行,而梁王襄無良師傅,故陷不義。」乃削梁八城,梟任王后首于市。梁餘尚有十城。襄立三十九年卒,謚為平王。子無傷立為梁王也。

 〈一〉《索隱》:韋昭云「犴音岸」。按:類犴反,人姓名也。反字或作「友」。


  濟川王明者,梁孝王子,以桓邑侯〈一〉孝景中六年為濟川王。七歲,坐射殺其中尉,漢有司請誅,天子弗忍誅,廢明為庶人。遷房陵,地入于漢為郡。

 〈一〉《索隱》:〈地理志〉桓邑闕。

  濟東王彭離者,梁孝王子,以孝景中六年為濟東王。二十九年,彭離驕悍,無人君禮,昏暮私與其奴、亡命少年數十人行剽殺人,取財物以為好。〈一〉所殺發覺者百餘人,國皆知之,莫敢夜行。所殺者子上書言。漢有司請誅,上不忍,廢以為庶人,遷上庸,地入于漢,為大河郡。

 〈一〉《集解》:如淳曰:「以是為好喜之事。」

  山陽哀王定者,梁孝王子,以孝景中六年為山陽王。九年卒,無子,國除,地入于漢,為山陽郡。

  濟陰哀王不識者,梁孝王子,以孝景中六年為濟陰王。一歲卒,無子,國除,地入于漢,為濟陰郡。


  太史公曰:梁孝王雖以親愛之故,王膏腴之地,然會漢家隆盛,百姓殷富,故能植其財貨,廣宮室,車服擬於天子。然亦僭矣。


    褚先生曰:臣為郎時,聞之於宮殿中老郎吏好事者稱道之也。竊以為令梁孝王怨望,欲為不善者,事從中生。今太后,女主也,以愛少子故,欲令梁王為太子。大臣不時正言其不可狀,阿意治小,私說意以受賞賜,非忠臣也。齊如魏其侯竇嬰之正言也,〈一〉何以有後禍?景帝與王燕見,侍太后飲,景帝曰:「千秋萬歲之後傳王。」太后喜說。竇嬰在前,據地言曰:「漢法之約,傳子適孫,今帝何以得傳弟,擅亂高帝約乎!」於是景帝默然無聲。太后意不說。

 〈一〉《索隱》:竇嬰、袁盎皆言如周家立子,不合立弟。

    故成王與小弱弟立樹下,取一桐葉以與之,曰:「吾用封汝。」周公聞之,進見曰:「天王封弟,甚善。」成王曰:「吾直與戲耳。」周公曰:「人主無過舉,不當有戲言,言之必行之。」於是乃封小弟以應縣。〈一〉是後成王沒齒不敢有戲言,言必行之。《孝經》曰:「非法不言,非道不行。」此聖人之法言也。今主上不宜出好言於梁王。梁王上有太后之重,驕蹇日久,數聞景帝好言,千秋萬世之後傳王,而實不行。

 〈一〉《索隱》:此說與晉系家不同,事與封叔虞同,彼云封唐,此云封應,應亦成王之弟,或別有所見,故不同。 《正義》:《括地志》云:「故應城,故應鄕也,在汝州魯山縣東四十里。」《呂氏春秋》云「成王戲削桐葉為圭,以封叔虞」,非應侯也。又《汲冢古文》云殷時已有應國,非成王所造也。

    又諸侯王朝見天子,漢法凡當四見耳。始到,入小見;到正月朔旦,奉皮薦璧玉賀正月,法見;後三日,為王置酒,賜金錢財物;後二日,復入小見,辭去。凡留長安不過二十日。小見者,燕見於禁門內,飲於省中,非士人所得入也。今梁王西朝,因留,且半歲。入與人主同輦,出與同車。示風以大言而實不與,令出怨言,謀畔逆,乃隨而憂之,不亦遠乎!非大賢人,不知退讓。今漢之儀法,朝見賀正月者,常一王與四侯俱朝見,十餘歲一至。今梁王常比年入朝見,久留。鄙語曰「驕子不孝」,非惡言也。故諸侯王當為置良師傅,相忠言之士,如汲黯、韓長孺等,敢直言極諫,安得有患害!

    蓋聞梁王西入朝,謁竇太后,燕見,與景帝俱侍坐於太后前,語言私說。太后謂帝曰:「吾聞殷道親親,周道尊尊,〈一〉其義一也。安車大駕,用梁孝王為寄。」孫守真按:用=以。寄託,同義複詞。景帝跪席舉身曰:「諾。」罷酒出,帝召袁盎諸大臣通經術者曰:「太后言如是,何謂也?」皆對曰:「太后意欲立梁王為帝太子。」帝問其狀,袁盎等曰:「殷道親親者,立弟。周道尊尊者,立子。殷道質,質者法天,親其所親,故立弟。周道文,文者法地,尊者敬也,敬其本始,故立長子。周道,太子死,立適孫。殷道。太子死,立其弟。」帝曰:「於公何如?」皆對曰:「方今漢家法周,周道不得立弟,當立子。故《春秋》所以非宋宣公。宋宣公死,不立子而與弟。弟受國死,復反之與兄之子。弟之子爭之,以為我當代父後,卽刺殺兄子。以故國亂,禍不絕。故《春秋》曰『君子大居正,宋之禍宣公為之』。臣請見太后白之。」袁盎等入見太后:「太后言欲立梁王,梁王卽終,欲誰立?」太后曰:「吾復立帝子。」袁盎等以宋宣公不立正,生禍,禍亂後五世不絕,小不忍害大義狀報太后。太后乃解說,卽使梁王歸就國。而梁王聞其義出於袁盎諸大臣所,怨望,使人來殺袁盎。袁盎顧之曰:「我所謂袁將軍者也,公得毋誤乎?」刺者曰:「是矣!」刺之,置其劍,劍著身。視其劍,新治。問長安中削厲工,工曰:「梁郎某子〈二〉來治此劍。」以此知而發覺之,發使者捕逐之。獨梁王所欲殺大臣十餘人,文吏窮本之,謀反端頗見。太后不食,日夜泣不止。景帝甚憂之,問公卿大臣,大臣以為遣經術吏往治之,乃可解。於是遣田叔、呂季主往治之。此二人皆通經術,知大禮。來還,至霸昌廄,〈三〉取火悉燒梁之反辭,但空手來對景帝。景帝曰:「何如?」對曰:「言梁王不知也。造為之者,獨其幸臣羊勝、公孫詭之屬為之耳。謹以伏誅死,梁王無恙也。」景帝喜說,曰:「急趨謁太后。」太后聞之,立起坐湌,氣平復。故曰,不通經術知古今之大禮,不可以為三公及左右近臣。少見之人,如從管中闚天也。

 〈一〉《索隱》:殷人尚質,親親,謂親其弟而授之。周人尚文,尊尊,謂尊祖之正體。故立其子,尊其祖也。

 〈二〉《索隱》:謂梁國之郎,是孝王官屬。某子,史失其姓名也。

 〈三〉《正義》:《括地志》云:「漢霸昌廄在雍州萬年縣東北三十八里。」

 《索隱》述贊:文帝少子,徙封於梁。太后鍾愛,廣築睢陽。旌旂警蹕,勢擬天王。功扞吳楚,計醜孫羊。竇嬰正議,袁盎劫傷。漢窮梁獄,冠蓋相望。禍成驕子,致此猖狂。雖分五國,卒亦不昌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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