讀《史記·平準書》--以降龍十八掌(九陽神功+七星大法)來降此文心雕龍



  《集解》:《漢書》百官表曰大司農屬官有平準令。《索隱》:大司農屬官有平準令丞者,以均天下郡國轉販,貴則賣之,賤則買之,貴賤相權輸,歸於京都,故命曰「平準」。

  漢興接秦之獘,丈夫從軍旅,老弱轉糧餉,作業劇而財匱,自天子不能具鈞駟,〈一〉而將相或乘牛車,齊民無藏蓋。〈二〉孫守真按:==嗑,字形結構換部首,閉藏也。《管子·四時》:「春嬴育,夏養長,秋聚收,冬閉藏。」《鶡冠子·道端》:「右法義,則秋成熟,後法聖,則冬閉藏。」於是為秦錢重難用,〈三〉更令民鑄錢,〈四〉一黃金一斤,〈五〉約法省禁。孫守真按:相對位置有相關字義:約省,先抓動詞。約其法、省其禁。除繁滌苛也。而不軌逐利之民,蓄積餘業以稽市物,物踊騰糶,〈六〉孫守真按:糶=躍,字形結構換部首部件。米至石萬錢,馬一匹則百金。〈七〉

 〈一〉《索隱》:天子駕駟馬,其色宜齊同。今言國家貧,天子不能具鈞色之駟馬。《漢書》作「醇駟」,醇與純同,純一色也。或作「騂」,非也。

 〈二〉《集解》:如淳曰:「齊等無有貴賤,故謂之齊民。若今言『平民』矣。」晉灼曰:「中國被教之民也。」蘇林曰:「無物可蓋藏也。」

 〈三〉《索隱》:顧氏按:古今注云「秦錢半兩,徑一寸二分,重十二銖」。

 〈四〉《集解》:《漢書》食貨志曰:「鑄榆莢錢。」《索隱》:〈食貨志〉云「鑄莢錢」。按:古今注云榆莢錢重三銖,錢譜云文為「漢興」也。

 〈五〉《索隱》:按:如淳云「時以錢為貨,黃金一斤直萬錢」,非也。又臣瓚下注云「秦以一溢為一金,漢以一斤為一金」,是其義也。

 〈六〉《集解》:李奇曰:「稽,貯滯也。」如淳曰:「稽,考也。考校市物價,貴賤有時。」晉灼曰:「踊,甚也。言計市物賤而豫益蓄之也。物貴而出賣,故使物甚騰也。《漢書》『糶』字作『躍』。」《索隱》:李奇云「稽,貯滯」。韋昭云「稽,留待也」。稽字當如李韋二釋。晉灼及馬融訓稽為計及考,於義為疏。如淳云「踊騰猶低昂也。低昂者,乍賤乍貴也」。今按:《漢書》「糶」字作「躍」者,謂物踊貴而價起,有如物之騰躍而起也。然糶者出賣之名,故〈食貨志〉云「大熟則上糶三而舍一」是也。

 〈七〉《集解》:瓚曰:「秦以一溢為一金,漢以一斤為一金。」

  天下已平,高祖乃令賈人不得衣絲乘車,重租稅以困辱之。孝惠、高后時,為天下初定,復弛商賈之律,然市井之子孫亦不得仕宦為吏。量吏祿,度官用,以賦於民。而山川園池市井〈一〉租稅之入,自天子以至於封君湯沐邑,皆各為私奉養焉,不領於天下之經費〈二〉。漕轉山東粟,以給中都官,〈三〉孫守真按:字形結構兼音義:漕从水、轉从車,故為水運與陸運(車運)。歲不過數十萬石。

 〈一〉《正義》:古人未有市,(及井)若朝聚井汲水,便將貨物於井邊貨賣,故言市井也。

 〈二〉《索隱》:按:經訓常。言封君已下皆以湯沐邑為私奉養,故不領入天子之常稅,為一年之費也。

 〈三〉《索隱》:按:中都猶都內也,皆天子之倉府。以給中都官者,卽今太倉以畜官儲是也。

  至孝文時,莢錢益多,輕,〈一〉乃更鑄四銖錢,其文為「半兩」,令民縱得自鑄錢。故吳,諸侯也,以卽山鑄錢,〈二〉富埒天子,〈三〉其後卒以叛逆。鄧通,大夫也,以鑄錢財過王者。故吳、鄧氏錢布天下,而鑄錢之禁生焉。

 〈一〉《集解》:如淳曰:「如榆莢也。」

 〈二〉《索隱》:按:卽訓就。就山鑄錢,故下文云「銅山」是也。一解,卽山,山名也。

 〈三〉《集解》:徐廣曰:「埒者,際畔。言鄰接相次也。」駰按:孟康曰「富與天子等而微減也。或曰埒,等也」。

  匈奴數侵盜北邊,屯戍者多,邊粟不足給食當食者。於是募民能輸及轉粟於邊者拜爵,爵得至大庶長。〈一〉

 〈一〉《索隱》:按:《漢書》食貨志云文帝用晁錯言,「令人入粟邊六百石,爵上造;稍增至四千石,為五大夫;萬二千石,為大庶長;各以多少為差」。

  孝景時,上郡以西旱,孫守真按:斷句:上郡.以西.旱。以=而。以南、以北之以。單字想複詞。上郡乃地名,專有名詞未標私名號,失之。亦復修賣爵令,而賤其價以招民;及徒復作,得輸粟縣官以除罪。益造苑馬以廣用,〈一〉而宮室列觀輿馬益增修矣。孫守真按:列=諸,列位=諸位。單字想複詞。

 〈一〉《索隱》:謂增益苑囿,造廄而養馬以廣用,則馬是軍國之用也。

  至今上卽位數歲,漢興七十餘年之閒,國家無事,非遇水旱之災,民則人給家足,孫守真按:添字還原:人人給、家家足,相對位置有相關字義:給足。都鄙廩庾皆滿,而府庫餘貨財。孫守真按:多餘、盈餘,單字想複詞。京師之錢累巨萬,〈一〉貫朽而不可校。〈二〉孫守真按:單字想複詞:計較,同義複詞。校=較,字形結構換部首。不可校=不可計。太倉之粟陳陳相因,充溢露積於外,至腐敗不可食。衆庶街巷有馬,阡陌之閒成羣,而乘字牝者儐而不得聚會。〈三〉孫守真按:字=牸、儐=擯,字形結構換部首耳。守閭閻者食粱肉,為吏者長子孫,〈四〉孫守真按:長養,同義複詞。謂所得可給子及孫也。居官者以為姓號。〈五〉孫守真按:以小吏為榮故。故人人自愛而重犯法,先行義而後絀恥辱焉。孫守真按:絀=黜,字形結構換部首。以恥辱為汙賤。當此之時,網疏而民富,役財驕溢,孫守真按:財==才,字形結構換部首耳。役材猶云「中人、凡庸」,其材才堪為役者爾,承前文「守閭閻、為吏者」;吏役,同義複詞,換句話說耳。上下文、前後文。或至兼幷豪黨之徒,以武斷於鄕曲。〈六〉宗室有土公卿大夫以下,爭於奢侈,室廬輿服僭于上,無限度。物盛而衰,固其變也。

 〈一〉《集解》:韋昭曰:「巨萬,今萬萬。」

 〈二〉《集解》:如淳曰:「校,數也。」

 〈三〉《集解》:《漢書音義》曰:「皆乘父馬,有牝馬閒其閒則相踶嚙,故斥不得出會同。」

 〈四〉《集解》:如淳曰:「時無事,吏不數轉,至於子孫長大而不轉職任。」

 〈五〉《集解》:如淳曰:「倉氏、庾氏是也。」《索隱》:注「倉氏庾氏」,按出〈食貨志〉。

 〈六〉《索隱》:謂鄕曲豪富無官位,而以威勢主斷曲直,故曰武斷也。

  自是之後,嚴助、朱買臣等招來東甌,〈一〉事兩越,〈二〉江淮之閒蕭然煩費矣。孫守真按:蕭然=囂然,字形結構兼音義·同音通假?唐蒙、司馬相如開路西南夷,鑿山通道千餘里,以廣巴蜀,孫守真按:廣==曠,字形結構換部首。單字想複詞:廣闊,同義複詞。巴蜀之民罷焉。彭吳〈三〉賈滅朝鮮,〈四〉孫守真按:賈ㄍㄨˇ,謀,求,賣,賺;即下文「設謀」之省約。置滄海之郡,則燕齊之閒靡然發動。及王恢設謀馬邑,匈奴絕和親,侵擾北邊,兵連而不解,天下苦其勞,而干戈日滋。行者齎,居者送,中外騷擾而相奉,百姓抏獘〈五〉以巧法,財賂衰秏而不贍。入物者補官,出貨者除罪,選舉陵遲,廉恥相冒,孫守真按:冒犯、冒失,同義複詞。倒序重組:相冒廉恥,猶云甘冒風險、寡廉鮮恥、厚臉皮也。上下文、前後文+對錯問題,回到二作:由下文「武力進用」當倒序重組為「武力進用」,可知此句亦當倒序重組來讀。此二句為單句對,「法嚴令具」為句中對。感恩感恩讚歎讚歎南無阿彌陀佛當武力進用,法嚴令具。興利之臣自此始也。〈六〉

 〈一〉《正義》:烏侯反。今台州永寧是也。

 〈二〉《正義》:南越及閩越。南越,今廣州南海也。閩越,今建州建安也。

 〈三〉《索隱》:人姓名。

 〈四〉《索隱》:彭吳始開其道而滅之也。

 〈五〉《索隱》:按:三蒼音五官反。鄒氏又五亂反。按:抏者,秏也,消秏之名。言百姓貧獘,故行巧抵之法也。

 〈六〉《集解》:韋昭曰:「桑弘羊、孔僅之屬。」

  其後漢將歲以數萬騎出擊胡,及車騎將軍衞靑取匈奴河南地〈一〉,築朔方。〈二〉當是時,漢通西南夷道,作者數萬人,千里負擔饋糧,率十餘鍾致一石,〈三〉孫守真按:勞作勞役,單字想複詞。〇負擔:七星大法:物質精神。散幣於邛僰〈四〉孫守真按:靡散。以集之。數歲道不通,蠻夷因以數攻,吏發兵誅之。〈五〉孫守真按:以=因以=因而。悉巴蜀租賦不足以更之〈六〉,乃募豪民田南夷,入粟縣官,而內受錢於都內。〈七〉東至滄海之郡,人徒之費擬於南夷。又興十萬餘人築衞朔方,轉漕〈八〉孫守真按:車轉(輸)水漕(運)。字形結構兼音義。甚遼遠,自山東咸被其勞,費數十百巨萬,府庫益虛。乃募民能入奴婢得以終身復,為郎增秩,及入羊為郎,始於此。孫守真按:上下文、前後文+相對位置有相關字義:入奴婢入羊。

 〈一〉《正義》:謂靈、夏三州地,取在元朔二年。

 〈二〉《正義》:今夏州也。《括地志》云:「夏州,秦上郡,漢分置朔方郡,魏不改,隋置夏州也。」

 〈三〉《集解》:《漢書音義》曰:「鍾六石四斗。」

 〈四〉《索隱》:應劭云:「臨邛屬蜀,僰屬犍為。」

 〈五〉《索隱》:吏發興誅之。謂發軍興以誅之也。

 〈六〉《集解》:韋昭曰:「更,續也。或曰更,償也。」

 〈七〉《集解》:服虔曰:「入穀於外縣,受錢於內府也。」

 〈八〉《索隱》:按:《說文》云「漕,水轉穀也」。一云車運曰轉,水運曰漕也。

  其後四年,〈一〉而漢遣大將將六將軍,軍十餘萬,擊右賢王,獲首虜萬五千級。明年,大將軍將六將軍仍再出擊胡,得首虜萬九千級。捕斬首虜之士受賜黃金二十餘萬斤,虜數萬人皆得厚賞,衣食仰給縣官;而漢軍之士馬死者十餘萬,兵甲之財轉漕之費不與焉。於是大農陳藏錢〈二〉孫守真按:上下文、前後文:藏,即前文「藏蓋」之藏,謂儲蓄也。經秏,孫守真按:經歷,同義複詞。賦稅旣竭,猶不足以奉戰士。有司言:「天子曰『朕聞五帝之敎不相復而治,孫守真按:復:1.字形結構換部首:複;2.周而復始之復。單字想複詞。禹湯之法不同道而王,所由殊路,而建德一也。北邊未安,朕甚悼之。日者,大將軍攻匈奴,斬首虜萬九千級,留蹛無所食。〈三〉孫守真按:找對主詞:誰無所食?誰蹛?所斬之首虜也。斬,單字想複詞,斬獲(同義複詞)。作「蹛」字者,蓋以人居留,故从「足」也。議令民得買爵及贖禁錮免減罪』。請置賞官,命曰武功爵。〈四〉孫守真按:命名,同義複詞。級十七萬,凡直三十餘萬金。〈五〉諸買武功爵官首者試補吏,先除;〈六〉千夫如五大夫;〈七〉其有罪又減二等;爵得至樂卿:〈八〉以顯軍功。」軍功多用越等,大者封侯卿大夫,小者郎吏。吏道雜而多端,孫守真按:「道」即「仕途」之「途」。則官職秏廢。

 〈一〉《集解》:徐廣曰:「元朔五年也。」

 〈二〉《集解》:韋昭曰:「陳,久也。」

 〈三〉《索隱》:留墆無所食。墆音迭,謂貯也。韋昭音滯,謂積也。又按:古今字詁「墆」今「滯」字,則墆與滯同。按:謂富人貯滯積穀,則貧者無所食也。

 〈四〉《集解》:瓚曰:「茂陵中書有武功爵:一級曰造士,二級曰閒輿衞,三級曰良士,四級曰元戎士,五級曰官首,六級曰秉鐸,七級曰千夫,八級曰樂卿,九級曰執戎,十級曰左庶長,十一級曰軍衞。此武帝所制以浘功。」

 〈五〉《索隱》:大顏云「一金,萬錢也。計十一級,級十七萬,合百八十七萬金」。而此云「三十餘萬金」,其數必有誤者。顧氏按:〔或〕解雲初一級十七萬,自此已上每級加二萬,至十一級,合成三十七萬也。

 〈六〉《索隱》:官首,武功爵第五也,位稍高,故得試為吏,先除用也。

 〈七〉《索隱》:千夫,武功爵第七;五大夫,二十爵第九也。言千夫爵秩比於五大夫二十爵第九,故楊僕以千夫為吏是也。

 〈八〉《集解》:徐廣曰:「爵名也。」駰案:《漢書音義》曰「十爵左庶長以至十八爵為大庶長也,名樂卿。樂卿者,朝位從九卿,加『樂』者,別正卿。又十九爵為樂公,食公卿祿而無職也」。《索隱》:按:此言武功置爵惟得至於樂卿也。臣瓚所引茂陵書,蓋後人記其爵失次耳。今注稱十爵至十八庶長為樂卿,十九至二十為樂公,乃以舊二十爵釋武功爵,蓋亦臆說,非也。大顏亦以為然。

  自公孫弘以《春秋》之義繩臣下取漢相,張湯用唆文決理為廷尉,孫守真按:大理寺的理。決,決獄、判決的決。單字想複詞。於是見知之法生,〈一〉而廢格沮誹〈二〉窮治之獄用矣。其明年,淮南、衡山、江都王謀反跡見,而公卿尋端治之,竟其黨與,而坐死者數萬人,長吏益慘急而法令明察。

 〈一〉《集解》:張晏曰:「吏見知不舉劾為故縱。」

 〈二〉《集解》:如淳曰:「廢格天子文法,使不行也。誹謂非上所行,若顏異反唇之比也。」《索隱》:格音閣,亦如字。沮音才緒反。誹音非。按:謂廢格天子之命而不行,及沮敗誹謗之者,皆被窮治,故云廢格沮誹之獄用矣。

  當是之時,招尊方正賢良文學之士,或至公卿大夫。公孫弘以漢相,布被,食不重味,為天下先。然無益於俗,稍騖於功利矣。

  其明年,驃騎仍再出擊胡,獲首四萬。其秋,渾邪王率數萬之衆來降,於是漢發車二萬乘迎之。旣至,受賞,賜及有功之士。是歲費凡百餘巨萬。


  初,先是往十餘歲河決觀,〈一〉梁楚之地固已數困,而緣河之郡堤塞河,輒決壞,費不可勝計。其後番係欲省厎柱之漕,穿汾、河渠以為溉田,作者數萬人;鄭當時為渭漕渠回遠,鑿直渠自長安至華陰,作者數萬人;朔方亦穿渠,孫守真按:穿鑿,同義複詞,抽換字面爾。作者數萬人:各歷二三朞,功未就,孫守真按:朞=期,字形結構換部首,單字想複詞:期年;成就,同義複詞。費亦各巨萬十數。

 〈一〉《集解》:徐廣曰:「觀,縣名也。屬東郡,光武改曰衞,公國。」

  天子為伐胡,盛養馬,馬之來食長安者數萬匹,卒牽掌者關中不足,乃調旁近郡。而胡降者皆衣食縣官,縣官不給,天子乃損膳,解乘輿駟,出御府禁藏以贍之。

  其明年,山東被水災,民多飢乏,於是天子遣使者虛郡國倉廥〈一〉以振貧民。猶不足,又募豪富人相貸假。尚不能相救,乃徙貧民於關以西,及充朔方以南新秦中,〈二〉孫守真按:充實,同義複詞。七十餘萬口,衣食皆仰給縣官。數歲,假予產業,使者分部護之,冠蓋相望。其費以億計,不可勝數。於是縣官大空。

 〈一〉《集解》:徐廣曰:「音膾。」

 〈二〉《集解》:服虔曰:「地名,在北方千里。」如淳曰:「長安已北,朔方已南。」瓚曰:「秦逐匈奴以收河南地,徙民以實之,謂之新秦。今以地空,故複徙民以實之。」

  而富商大賈或蹛財役貧,〈一〉轉轂百數,〈二〉廢居〈三〉居邑,〈四〉封君皆低首仰給。〈五〉孫守真按:即俯首稱臣。冶鑄煮鹽,財或累萬金,而不佐國家之急,黎民重困。於是天子與公卿議,更錢造幣以贍用,而摧浮淫幷兼之徒。是時禁苑有白鹿而少府多銀錫。自孝文更造四銖錢,至是歲四十餘年,從建元以來,用少,縣官往往卽多銅山而鑄錢,民亦閒盜鑄錢,不可勝數。錢益多而輕,〈六〉物益少而貴。〈七〉有司言曰:「古者皮幣,諸侯以聘享。金有三等,黃金為上,白金為中,赤金為下。〈八〉今半兩錢法重四銖,〈九〉而奸或盜摩錢裏取鋊,〈一0〉錢益輕薄而物貴,則遠方用幣煩費不省。」乃以白鹿皮方尺,緣以藻繢,〈一一〉為皮幣,直四十萬。王侯宗室朝覲聘享,必以皮幣薦璧,然后得行。

 〈一〉《集解》:《漢書音義》曰:「蹛,停也。一曰貯也。」《索隱》:蕭該按:《字林》云「貯,塵也,音佇」。此謂居積停滯塵久也。或作「貯」,子貢發貯鬻財是也。

 〈二〉《集解》:李奇曰:「車也。」

 〈三〉《集解》:徐廣曰:「廢居者,貯畜之名也。有所廢,有所畜,言其乘時射利也。」《索隱》:劉氏云:「廢,出賣;居,停蓄也。」是出賣於居者為廢,故徐氏云「有所廢,有所畜」是也。

 〈四〉《集解》:駰按:服虔曰「居谷於邑也」。如淳曰「居賤物於邑中,以待貴也」。《索隱》:服虔云「居谷於邑中」是也。

 〈五〉《集解》:晉灼曰:「低音抵距。」服虔曰:「仰給於商賈。」《索隱》:按:服虔云「仰給於商賈」,是也。而劉伯莊以為「封君及大商皆低首營私以自給,不佐天子」,非也。

 〈六〉《集解》:如淳曰:「磨錢取鋊故也。」瓚曰:「鑄錢者多,故錢輕。輕亦賤也。」

 〈七〉《集解》:如淳曰:「但鑄作錢,不作餘物。」

 〈八〉《集解》:《漢書音義》曰:「白金,銀也。赤金,丹陽銅也。」《索隱》:《說文》云:「銅,赤金也。」注云「丹陽銅」者,《神異經》云西方金山有丹陽銅也。

 〈九〉《集解》:韋昭曰:「文為半兩,實重四銖。」

 〈一0〉《集解》:徐廣曰:「音容。」呂靜曰:「冶器法謂之鋊。」

 〈一一〉《集解》:徐廣曰:「藻,一作『紫』也。」

  又造銀錫為白金。〈一〉以為天用莫如龍,〈二〉地用莫如馬,〈三〉人用莫如龜,〈四〉故白金三品:其一曰重八兩,圜之,其文龍,〈五〉孫守真按:由上下文、前後文判斷,此「曰」猶「者」;或助詞無義也。名曰「白選」,〈六〉直三千;〈七〉二曰以重差小,方之,〈八〉其文馬,〈九〉直五百;三曰復小,撱之,〈一0〉其文龜,〈一一〉直三百。令縣官銷半兩錢,更鑄三銖錢,文如其重。盜鑄諸金錢罪皆死,而吏民之盜鑄白金者不可勝數。

 〈一〉《集解》:如淳曰:「雜鑄銀錫為白金也。」

 〈二〉《索隱》:易云行天莫如龍也。

 〈三〉《索隱》:易云行地莫如馬也。

 〈四〉《索隱》:禮曰「諸侯以龜為寶」也。

 〈五〉《索隱》:顧氏案:錢譜「其文為龍,隱起,肉好皆圜,文又作雲霞之象」。

 〈六〉《索隱》:名白選。蘇林曰:「選音『選擇』之『選』。」包愷及劉氏音息戀反。《尚書大傳》云:「夏后氏不殺不刑,死罪罰二千饌。」馬融云:「饌,六兩。」《漢書》作「撰」,音同。

 〈七〉《索隱》:晉灼按:黃圖直三千二百。

 〈八〉《索隱》:謂以八兩差為三品,此重六兩,下小隋重四兩也。雲「以重差小」者,謂半兩為重,故差小重六兩,而其形方也。

 〈九〉《索隱》:錢譜:「肉好皆方,隱起馬形。肉好之下又是連珠文也。」

 〈一0〉《索隱》:複小隋之。湯果反。《爾雅》注「隋者,狹長也」。謂長而方,去四角也。

 〈一一〉《索隱》:錢譜:「肉圓好方,為隱起龜甲文。」

  於是以東郭咸陽、〈一〉孔僅為大農丞,領鹽鐵事;桑弘羊以計算用事,侍中。咸陽,齊之大煮鹽,孔僅,南陽大冶,皆致生累千金,故鄭當時進言之。弘羊,雒陽賈人子,以心計,孫守真按:計算,同義複詞心計=心算。年十三侍中。故三人言利事析秋豪矣。〈二〉

 〈一〉《索隱》:東郭,姓;咸陽,名也。按:《風俗通》東郭牙,齊大夫,咸陽其後也。

 〈二〉《索隱》:按:言百物毫芒至秋皆美細。今言弘羊等三人言利事纖悉,能分析其秋毫也。

  法旣益嚴,吏多廢免。兵革數動,民多買複及五大夫,徵發之士益鮮。於是除千夫五大夫為吏,不欲者出馬;故吏皆(通)適令伐棘上林,〈一〉作昆明池。〈二〉

 〈一〉《集解》:韋昭曰:「欲令出馬,無馬者令伐棘。」《索隱》:故吏皆適伐棘。謂故吏先免者,皆適令伐棘上林,不謂無馬者。韋說非也。

 〈二〉《索隱》:按:黃圖云「昆明池周四十里,以習水戰」。又荀悅云「昆明子居滇河中,故習水戰以伐之也」。

  其明年,大將軍、驃騎大出擊胡,〈一〉得首虜八九萬級,賞賜五十萬金,漢軍馬死者十餘萬匹,轉漕車甲之費不與焉。是時財匱,戰士頗不得祿矣。

 〈一〉《集解》:徐廣曰:「元狩四年也。」

  有司言三銖錢輕,易奸詐,乃更請諸郡國鑄五銖錢,周郭其下,令不可磨取鋊焉。

  大農上鹽鐵丞孔僅、咸陽言:「山海,天地之藏也,皆宜屬少府,〈一〉陛下不私,以屬大農佐賦。願募民自給費,因官器作煮鹽,官與牢盆。〈二〉浮食奇民〈三〉孫守真按:奇貨可居之奇,單字想複詞;字形結構換部首:奇=畸。奇民即土豪也。相對位置有相關字義:以對應下文之「細民」。細小,同義複詞細民=小民=小市民。欲擅管〈四〉山海之貨,以致富羨,〈五〉役利細民。其沮事之議,〈六〉不可勝聽。敢私鑄鐵器煮鹽者,釱左趾,〈七〉沒入其器物。郡不出鐵者,置小鐵官,〈八〉便屬在所縣。」孫守真按:即便,附屬、屬於,單字想複詞。使孔僅、東郭咸陽乘傳舉行天下鹽鐵,孫守真按:行事=辦事舉行=舉辦。斷句+單字想複詞。作官府,除故鹽鐵家富者為吏。孫守真按:作,立。除官。吏道=仕途。選擇,同義複詞不選=無擇。單字想複詞+添字還原:不加篩選。吏道益雜,不選,而多賈人矣。

 〈一〉《索隱》:韋昭云:「天子私所賜經用也。公用屬大司農也。」

 〈二〉《集解》:如淳曰:「牢,廩食也。古名廩為牢也。盆者,煮鹽之盆也。」 《索隱》:予牢盆。按:蘇林云「牢,價直也。今代人言『雇手牢盆』」。晉灼云蘇說是。樂產云「牢乃盆名」,其說異。

 〈三〉《索隱》:奇,包愷音羈。諸侯也,非農工之儔,故言奇也。

 〈四〉《集解》:張晏曰:「若人執倉庫之管鑰。或曰管,固。」《索隱》:擅管。音管。上音善。

 〈五〉《索隱》:弋戰反。羨,饒也,與「衍」同義。

 〈六〉《索隱》:沮,止也。僅等言山海之藏宜屬大農,奇人欲擅利,必有沮止之議,此不可聽許也。

 〈七〉《集解》:《史記》音隱曰:「釱音徒計反。」韋昭曰:「釱,以鐵為之,著左趾以代刖也。」《索隱》:按:三蒼云「釱,踏腳鉗也」。《字林》徒計反。張斐漢晉律序云「狀如跟衣,著(足)〔左〕足下,重六斤,以代臏,至魏武改以代刖也」。

 〈八〉《集解》:鄧展曰:「鑄故鐵。」

  商賈以幣之變,孫守真按:以=因,因勢利乘便之因。多積貨逐利。於是公卿言:「郡國頗被災害,貧民無產業者,募徙廣饒之地。陛下損膳省用,出禁錢以振元元,寬貸賦,而民不齊出於南畝,〈一〉商賈滋衆。貧者畜積無有,皆仰縣官。異時〈二〉算軺車〈三〉賈人緡錢〈四〉皆有差,請算如故。諸賈人末作貰貸賣買,居邑稽諸物,〈五〉及商以取利者,雖無市籍,各以其物自占,〈六〉率緡錢二千而一算。〈七〉諸作有租及鑄,〈八〉率緡錢四千一算。非吏比者三老、北邊騎士,〈九〉軺車以一算;商賈人軺車二算;〈一0〉船五丈以上一算。匿不自占,占不悉〈一一〉,戍邊一歲,沒入緡錢。有能告者,以其半畀之。賈人有市籍者,及其家屬,皆無得籍名田,以便農。〈一二〉敢犯令,沒入田僮。」〈一三〉孫守真按:添字還原:沒入為田僮。以其侵農,奴為農僕也。

 〈一〉《集解》:李奇曰:「齊,皆也。」

 〈二〉《索隱》:異時猶昔時也。

 〈三〉《索隱》:《說文》云:「軺,小車也。」傅子云:「漢代賤乘軺,今則貴之。」言算軺車者,有軺車使出稅一算二算也。

 〈四〉《集解》:李斐曰:「緡,絲也,以貫錢也。一貫千錢,出二十算也。詩云『維絲伊緡』。」如淳曰:「胡公名錢為緡者,《詩》云『氓之蚩蚩,抱布貿絲』,故謂之緡也。」《索隱》:緡音旻。緡者,絲繩以貫錢者。千錢出二十算也。

 〈五〉《索隱》:稽者,停也,留也,卽上文所謂「廢居居邑」也。

 〈六〉《索隱》:按:郭璞云「占,自隱度也」。謂各自隱度其財物多少,為文簿送之官也。若不盡,皆沒入於官。音之贍反。

 〈七〉《集解》:瓚曰:「此緡錢為是儲緡錢也,故隨其用所施,施於利重者其算亦多。」

 〈八〉《集解》:如淳曰:「以手力所作而賣之。」

 〈九〉《集解》:如淳曰:「非吏而得與吏比者,官謂三老、北邊騎士也。樓船令邊郡選富者為車騎士。」

 〈一0〉《集解》:如淳曰:「商賈有軺車,使出二算,重其賦也。」

 〈一一〉《索隱》:悉,盡也,具也。若通家財不周悉盡者,罰戍邊一歲。

 〈一二〉《索隱》:謂賈人有市籍,不許以名占田也。

 〈一三〉《索隱》:若賈人更占田,則沒其田及僮僕,皆入之於官也。

  天子乃思卜式之言,召拜式為中郎,爵左庶長,賜田十頃,布告天下,使明知之。

  初,卜式者,河南人也,以田畜為事。親死,式有少弟,弟壯,式脫身出分,獨取畜羊百餘,田宅財物盡予弟。式入山牧十餘歲,羊致千餘頭,孫守真按:致=至,字形結構換部首。致==得(有)。買田宅。而其弟盡破其業,式輒複分予弟者數矣。是時漢方數使將擊匈奴,卜式上書,願輸家之半縣官助邊。孫守真按:添字還原:願輸家之半予縣官助邊。天子使使問式:「欲官乎?」式曰:「臣少牧,不習仕宦,不願也。」使問曰:「家豈有冤,欲言事乎?」式曰:「臣生與人無分爭。式邑人貧者貸之,不善者教順之,所居人皆從式,式何故見冤於人!無所欲言也。」使者曰:「苟如此,子何欲而然?」式曰:「天子誅匈奴,愚以為賢者宜死節於邊,有財者宜輸委,如此而匈奴可滅也。」使者具其言入以聞。天子以語丞相弘。弘曰:「此非人情。不軌之臣,孫守真按:常軌,單字想複詞。不可以為化而亂法,願陛下勿許。」於是上久不報式,數歲,乃罷式。式歸,復田牧。歲餘,會軍數出,渾邪王等降,縣官費衆,倉府空。其明年,貧民大徙,皆仰給縣官,無以盡贍。卜式持錢二十萬予河南守,以給徙民。河南上富人助貧人者籍,天子見卜式名,識之,曰「是固前而欲輸其家半助邊」,乃賜式外繇四百人。〈一〉式又盡複予縣官。是時富豪皆爭匿財,唯式尤欲輸之助費。天子於是以式終長者,故尊顯以風百姓。孫守真按:風(ㄈㄥ,風行草偃、風教、風化、化風、移風易俗;ㄈㄥˋ,諷)。

 〈一〉《集解》:《漢書音義》曰:「外繇謂戍邊也。一人出三百錢,謂之過更。式歲得十二萬錢也。一說,在繇役之外得復除四百人。」

  初,式不願為郎。上曰:「吾有羊上林中,欲令子牧之。」式乃拜為郎,布衣屩而牧羊。〈一〉歲餘,羊肥息。上過見其羊,善之。式曰:「非獨羊也,治民亦猶是也。以時起居;惡者輒斥去,毋令敗羣。」上以式為奇,拜為緱氏令試之,緱氏便之。遷為成皋令,將漕最。上以為式朴忠,拜為齊王太傅。

 〈一〉《集解》:韋昭曰:「屩,草屝。」

  而孔僅之使天下鑄作器,三年中拜為大農,列於九卿。〈一〉而桑弘羊為大農丞,筦諸會計事,稍稍置均輸以通貨物矣。〈二〉

 〈一〉《集解》:徐廣曰:「元鼎二年,時丙寅歲也。」

 〈二〉《集解》:孟康曰:「謂諸當所輸於官者,皆令輸其土地所饒,平其所在時價,官更於他處賣之。輸者旣便而官有利。《漢書·百官表》大司農屬官有均輸令。」

  始令吏得入穀補官,郎至六百石。


  自造白金五銖錢後五歲,赦吏民之坐盜鑄金錢死者數十萬人。其不發覺相殺者,不可勝計。赦自出者百餘萬人。然不能半自出,天下大抵無慮皆鑄金錢矣。〈一〉孫守真按:疑慮,同義複詞,單字想複詞:即英文之 no doubt 也。犯者衆,吏不能盡誅取,於是遣博士褚大、徐偃等分曹循行郡國,〈二〉孫守真按:分曹即分部,分配責任區。爾曹的曹,部、類、等也,單字想複詞。舉兼幷之徒守相為(吏)〔利〕者。而御史大夫張湯方隆貴用事,減宣、杜周等為中丞,義縱、尹齊、王溫舒等用慘急刻深為九卿,孫守真按:用=以,字形結構兼音義·雙聲通假。而直指夏蘭之屬始出矣。

 〈一〉《索隱》:抵音氐。抵,歸也。劉氏云「大抵猶大略也」。案:大抵無慮者,謂言大略歸於鑄錢,更無他事從慮。

 〈二〉《集解》:服虔曰:「分曹職案行。」

  而大農顏異誅。〈一〉初,異為濟南亭長,以廉直稍遷至九卿。上與張湯旣造白鹿皮幣,問異。異曰:「今王侯朝賀以蒼璧,直數千,而其皮薦反四十萬,本末不相稱。」天子不說。張湯又與異有卻,孫守真按:卻=隙,字形結構換部首部件+字形結構兼音義·同音通假。及有人告異以它議,事下張湯治異。異與客語,客語初令下有不便者,〈二〉

異不應,微反唇。孫守真按:反亦翻也。猶今人不敢苟同又莫可奈何時的表情。湯奏當異九卿見令不便,孫守真按:斷句+添字還原:湯奏當:異為九卿,見令不便。不入言而腹誹,論死。自是之後,有腹誹之法(以此)〔比〕,而公卿大夫多諂諛取容矣。

 〈一〉《集解》:徐廣曰:「元狩四年,時壬戌歲也。」

 〈二〉《集解》:李奇曰:「異與客語,道詔令初下,有不便處也。」


  天子旣下緡錢令而尊卜式,百姓終莫分財佐縣官,於是(楊可)告緡錢縱矣。

  郡國多姦鑄錢,〈一〉錢多輕,而公卿請令京師鑄鍾官赤側〈二〉,一當五,賦官用非赤側不得行。〈三〉白金稍賤,民不寶用,縣官以令禁之,無益。歲餘,白金終廢不行。

 〈一〉《索隱》:謂多奸巧,雜以鉛錫也。

 〈二〉《集解》:如淳曰:「以赤銅為其郭也。今錢見有赤側者,不知作法云何。」《索隱》:鍾官掌鑄赤側之錢。韋昭云「側,邊也」,故晉灼云「以赤銅為郭。今錢見有赤側者」。

 〈三〉《集解》:《漢書音義》曰:「俗所謂紫紺錢也」。

  是歲也,張湯死〈一〉而民不思。〈二〉

 〈一〉《集解》:徐廣曰:「元鼎三年。」

 〈二〉《索隱》:樂產云:「諸所廢興,附上困下,皆自湯,故人不思之也。」

  其後二歲,赤側錢賤,民巧法用之,不便,又廢。於是悉禁郡國無鑄錢,孫守真按:無=毋。字形結構兼音義·同音通假。專令上林三官鑄。〈一〉錢旣多,而令天下非三官錢不得行,諸郡國所前鑄錢皆廢銷之,輸其銅三官。而民之鑄錢益少,計其費不能相當,唯眞工大奸乃盜為之。

 〈一〉《集解》:《漢書·百官表》:「水衡都尉,武帝元鼎二年初置,掌上林苑,屬官有上林均輸、鍾官、辨銅令。」然則上林三官,其是此三令乎?

  卜式相齊,而楊可告緡徧天下,〈一〉中家以上大抵皆遇告。孫守真按:遭遇,同義複詞,單字想複詞;謂「被」也。杜周治之,獄少反者。〈二〉孫守真按:單字想複詞:平反無罪。乃分遣御史廷尉正監分曹往,〈三〉卽治郡國緡錢,得民財物以億計,奴婢以千萬數,田大縣數百頃,小縣百餘頃,宅亦如之。於是商賈中家以上大率破,民偷甘食好衣,不事畜藏之產業,而縣官有鹽鐵緡錢之故,用益饒矣。

 〈一〉《集解》:瓚曰:「商賈居積及伎巧之家,非桑農所生出,謂之緡。茂陵中書有緡田奴婢是也。」《索隱》:姓楊,名可。如淳云:「告緡者,令楊可告占緡之不盡者也。」

 〈二〉《集解》:如淳曰:「治匿緡之罪,其獄少有反者。」《索隱》:反音番。反謂反使從輕也。案:劉德為京兆尹,每行縣,多所平反是也。

 〈三〉《索隱》:如淳云:「曹,輩也。謂分曹輩而出為使也。」

  益廣關,置左右輔。〈一〉孫守真按:廣=擴,字形結構換部首

 〈一〉《集解》:徐廣曰:「元鼎三年,丁卯歲,徙函谷關於新安東界。」

  初,大農筦鹽鐵官布多,〈一〉置水衡,欲以主鹽鐵;及楊可告緡錢,上林財物衆,乃令水衡主上林。上林旣充滿,益廣。是時越欲與漢用船戰逐,〈二〉乃大修昆明池,列觀環之。治樓船,高十餘丈,旗幟加其上,甚壯。〈三〉於是天子感之,乃作柏梁臺,高數十丈。宮室之修,由此日麗。

 〈一〉《索隱》:布謂泉布。

 〈二〉《集解》:韋昭曰:「戰鬥馳逐也。」

 〈三〉《索隱》:蓋始穿昆明池,欲與滇王戰,今乃更大修之,將與南越呂嘉戰逐,故作樓船,於是楊僕有將軍之號。又下云「因南方樓船卒二十餘萬擊南越」也。昆明池有豫章館。豫章,地名,以言將出軍於豫章也。

  乃分緡錢諸官,而水衡、少府、大農、太僕各置農官,往往卽郡縣比沒入田〈一〉田之。其沒入奴婢,分諸苑養狗馬禽獸,及與諸官。諸官益雜置多,〈二〉徒奴婢衆,而下河漕度四百萬石,〈三〉及官自糴乃足。〈四〉

 〈一〉《索隱》:比昔所沒入之田也。

 〈二〉《集解》:如淳曰:「水衡、少府、太僕、司農皆有農官,是為多。」

 〈三〉《索隱》:樂產云:「度猶運也。」

 〈四〉《索隱》:按:謂天子所給廩食者多,故官自糴乃足也。

  所忠〈一〉言:「世家子弟〈二〉富人或鬭雞走狗馬,弋獵博戲,亂齊民。」〈三〉乃徵諸犯令,相引數千人,命曰「株送徒」。入財者得補郎,郎選衰矣。〈四〉

 〈一〉《索隱》:人姓名。服虔云「掌故官,取書於司馬相如者,〈封禪書〉公孫卿因所忠言寶鼎是也」。唯姚察獨以為「所患」,非也。

 〈二〉《集解》:如淳曰:「世世有祿秩家。」

 〈三〉《索隱》:晉灼云:「中國被教整齊之人也。」

 〈四〉《集解》:應劭曰:「株,根本也。送,引也。」如淳曰:「株,根蒂也。諸坐博戲事決為徒者,能入錢得補郎也。或曰,先至者為根。」 《索隱》:李奇云:「先至者為魁株。」應劭云:「株,根本也。送,當作『選』。選,引也。」應、李二音是。先至之人令之相引,似若得其株本,則枝葉自窮,故曰「株送徒」。又文穎曰:「凡鬭雞勝者為株。」《傳》云:「陽溝之雞,三歲為株。」今則鬭雞走馬者用之。因其鬭雞本勝時名,故云株送徒者也。

  是時山東被河災,及歲不登數年,人或相食,方一二千里。天子憐之,詔曰:「江南火耕水耨,〈一〉令飢民得流就食江淮閒,欲留,留處。」遣使冠蓋相屬於道,護之,下巴蜀粟以振之。

 〈一〉《集解》:應劭曰:「燒草,下水種稻,草與稻並生,高七八寸,因悉芟去,複下水灌之,草死,獨稻長,所謂火耕水耨也。」

  其明年,天子始巡郡國。東度河,河東守不意行至,不辨,自殺。行西逾隴,隴西守以行往卒,〈一〉天子從官不得食,隴西守自殺。於是上北出蕭關,從數萬騎,獵新秦中,以勒邊兵而歸。新秦中或千里無亭徼,〈二〉於是誅北地太守以下,而令民得畜牧邊縣,〈三〉官假馬母,孫守真按:母,猶本金的本。故下用利息的「息」。三歲而歸,及息什一,以除告緡,用充仞新秦中。〈四〉

 〈一〉《集解》:《漢書音義》曰:「逾,度也。卒,倉卒也。」

 〈二〉《集解》:如淳曰:「徼,亦卒求盜之屬也。」晉灼曰:「徼,塞也。」瓚曰:「旣無亭候,又不徼循,無衞邊之備也。」

 〈三〉《集解》:《漢書音義》曰:「令民得畜牧於邊縣也。」瓚曰:「先是,新秦中千里無民,畏寇不敢畜牧,令設亭徼,故民得畜牧也。」

 〈四〉《集解》:李奇曰:「邊有官馬,今令民能畜官母馬者,滿三歲歸之也。及有蕃息,與當出緡算者,皆複令居新秦中,又充仞之也。謂與民母馬,令得為馬種;令十母馬還官一駒,此為息什一也。」瓚曰:「前以邊用不足,故設告緡之令,設亭徼,邊民無警,皆得田牧。新秦中已充,故除告緡,不複取於民也。」

  旣得寶鼎,立后土、太一祠,〈一〉公卿議封禪事,而天下郡國皆豫治道橋,繕故宮,及當馳道縣,縣治官儲,設供具,而望以待幸。

 〈一〉《集解》:徐廣曰:「元鼎四年立后土,五年立泰畤。」


  其明年,南越反,西羌侵邊為桀。孫守真按:「桀」(磔)當為「賊」之通假,字形結構兼音義·同音通假或疊韻通假。單字想複詞:桀敖不馴、桀虐。桀賊,同義複詞。於是天子為山東不贍,赦天下〔囚〕,因南方樓船卒二十餘萬人擊南越,數萬人發三河以西騎擊西羌,又數萬人度河築令居。〈一〉初置張掖、酒泉郡,〈二〉而上郡、朔方、西河、河西開田官,斥塞卒〈三〉六十萬人戍田之。中國繕道饋糧,遠者三千,近者千餘里,皆仰給大農。邊兵不足,乃發武庫工官兵器以贍之。車騎馬乏絕,縣官錢少,買馬難得,乃著令,令封君以下至三百石以上吏,以差出牝馬天下亭,亭有畜牸馬,歲課息。

 〈一〉《索隱》:令音零,姚氏音連。韋昭云:「金城縣。」

 〈二〉《集解》:徐廣曰:「元鼎六年。」

 〈三〉《集解》:如淳曰:「塞候斥卒。」

  齊相卜式上書曰::「臣聞主憂臣辱。孫守真按:添字還原:主之憂為臣之辱。南越反,臣願父子與齊習船者往死之。」天子下詔曰:「卜式雖躬耕牧,不以為利,有餘輒助縣官之用。今天下不幸有急,而式奮願父子死之,雖未戰,可謂義形於內。賜爵關內侯,金六十斤,田十頃。」布告天下,天下莫應。列侯以百數,〈一〉皆莫求從軍擊羌、越。至酎,少府省金,〈二〉而列侯坐酎金失侯者百餘人。〈三〉乃拜式為御史大夫。〈四〉

 〈一〉《索隱》:劉氏言其多以百而數,故坐酎金失侯者一百六人。

 〈二〉《集解》:如淳曰:「省視諸侯金有輕有重也。或曰,至嘗酎飲宗廟時,少府視其金多少也。」

 〈三〉《集解》:如淳曰:「漢儀注王子為侯,侯歲以戶口酎黃金於漢廟,皇帝臨受獻金以助祭。大祀日飲酎,飲酎受金。金少不如斤兩,色惡,王削縣,侯免國。」

 〈四〉《集解》:徐廣曰:「元鼎六年。」

  式旣在位,見郡國多不便縣官作鹽鐵,鐵器苦惡,〈一〉賈貴,或彊令民賣買之。孫守真按:賈=價;彊=強,字形結構換部首部件聲符耳。而船有算,商者少,物貴,乃因孔僅言船算事。上由是不悅卜式。

 〈一〉《集解》:瓚曰:「謂作鐵器,民患苦其不好。」《索隱》:器苦惡。苦音(苦)楛(反),言苦其器惡而買賣也。言器苦窳不好。凡病之器云苦。窳音庾,語見本紀。苦如字讀亦通也。

  漢連兵三歲,誅羌,滅南越,番禺以西至蜀南者置初郡十七〈一〉,且以其故俗治,毋賦稅。南陽、漢中以往郡,各以地比給初郡〈二〉孫守真按:上下文、前後文+相對位置有相關字義:以往郡初郡。吏卒奉〈三〉食幣物,傳車馬被具。而初郡時時小反,殺吏,漢發南方吏卒往誅之,閒歲萬餘人,費皆仰給大農。大農以均輸調鹽鐵助賦,故能贍之。然兵所過縣,為以訾給毋乏而已,不敢言擅賦法矣。〈四〉孫守真按:訾=貲,字形結構換部首。

 〈一〉《集解》:徐廣曰:「南越為九郡。」駰案:晉灼曰「元鼎六年,定越地,以為南海、蒼梧、鬱林、合浦、交趾、九眞、日南、珠崖、儋耳郡;定西南夷,以為武都、?柯、越巂、沈犁、汶山郡;及〈地理志〉、西南夷傳所置犍為、零陵、益州郡,凡十七也」。

 〈二〉《索隱》:比音鼻。謂南陽、漢中已往之郡,各以其地比近給初郡。初郡,卽西南夷初所置之郡。

 〈三〉《索隱》:扶用反,包氏同。

 〈四〉《集解》:徐廣曰:「擅,一作『經』。經,常也。惟取用足耳,不暇顧經常法則也。」


  其明年,元封元年,卜式貶秩為太子太傅。而桑弘羊為治粟都尉,領大農,盡代僅筦天下鹽鐵。弘羊以諸官各自巿,相與爭,物故騰躍,而天下賦輸或不償其僦費,〈一〉乃請置大農部丞數十人,分部主郡國,各往往縣置均輸鹽鐵官,令遠方各以其物貴時商賈所轉販者為賦,而相灌輸。置平準於京師,都受天下委輸。召工官治車諸器,皆仰給大農。大農之諸官盡籠天下之貨物,貴卽賣之,賤則買之。如此,富商大賈無所牟大利,〈二〉則反本,而萬物不得騰踊。故抑天下物,名曰「平準」。天子以為然,許之。於是天子北至朔方,東到太山,巡海上,並北邊以歸。所過賞賜,用帛百餘萬匹,錢金以巨萬計,皆取足大農。孫守真按:添字還原:皆取足於大農。

 〈一〉《索隱》:不償其僦。服虔云:「雇載雲僦,言所輸物不足償其雇載之費也。僦音子就反。」

 〈二〉《集解》:如淳曰:「牟,取也。」

  弘羊又請令吏得入粟補官,及罪人贖罪。令民能入粟甘泉各有差,以復終身,不告緡。孫守真按:添字還原:不受告緡之罪。他郡各輸急處,〈一〉而諸農各致粟,山東漕益歲六百萬石。一歲之中,太倉、甘泉倉滿。邊餘穀諸物均輸帛五百萬匹。民不益賦而天下用饒。於是弘羊賜爵左庶長,黃金再百斤焉。

 〈一〉《索隱》:謂他郡能入粟,輸所在急要之處也。

  是歲小旱,上令官求雨,卜式言曰:「縣官當食租衣稅而已,今弘羊令吏坐市列肆,〈一〉販物求利。亨弘羊,天乃雨。」

 〈一〉《索隱》:坐市列。謂吏坐市肆行列之中。


  太史公曰:農工商交易之路通,而龜貝金錢刀布之幣興焉。所從來久遠,自高辛氏之前尚矣,靡得而記云。故書道唐虞之際,詩述殷周之世,安寧則長庠序,孫守真按:ㄓㄤˇ,重。上下文、前後文+相對位置有相關字義:長先。先本絀末,以禮義防于利;事變多故而亦反是。是以物盛則衰,時極而轉,〈一〉孫守真按:轉變,同義複詞;下文已用「變」,抽換字面爾。反:1.字形結構換部首=返;2.單字想複詞:反求諸己、迴光返照之反(返)。一質一文,終始之變也。〈禹貢〉九州,各因其土地所宜,人民所多少而納職焉。孫守真按:職貢,同義複詞。湯武承獘易變,使民不倦,各兢兢所以為治,而稍陵遲衰微。齊桓公用管仲之謀,通輕重之權,〈二〉徼山海之業,以朝諸侯,用區區之齊顯成霸名。魏用李克,盡地力,為彊君。自是以後,天下爭於戰國,貴詐力而賤仁義,先富有而後推讓。故庶人之富者或累巨萬,而貧者或不厭糟糠;有國彊者或幷羣小以臣諸侯,而弱國或絕祀而滅世。以至於秦,卒幷海內。虞夏之幣,金為三品,〈三〉或黃,或白,或赤;或錢,或布〈四〉,或刀,〈五〉或龜貝。〈六〉及至秦,中一國之幣為(三)〔二〕等,黃金以溢名,〈七〉為上幣;銅錢識曰半兩,重如其文,為下幣。而珠玉、龜貝、銀錫之屬為器飾寶藏,不為幣。然各隨時而輕重無常。於是外攘夷狄,內興功業,海內之士力耕不足糧饟,女子紡績不足衣服。古者嘗竭天下之資財以奉其上,猶自以為不足也。無異故云,事勢之流,相激使然,曷足怪焉。

 〈一〉《集解》:徐廣曰:「時,一作『衰』。」

 〈二〉《集解》:《管子》有輕重之法。

 〈三〉《索隱》:卽下「或黃,或赤、白」。黃,黃金也;白,白銀也;赤,赤銅也:並見〈食貨志〉。

 〈四〉《集解》:如淳曰:「布於民閒也。」

 〈五〉《集解》:如淳曰:「名錢為刀者,以其利於民也。」

 〈六〉《索隱》:按:錢本名泉,言貨之流如泉也,故周有泉府之官。及景王乃鑄大錢。布者,言貨流布,故《周禮》有二夫之布。〈食貨志〉貨布首長八分,足支八分。刀者,錢也。〈食貨志〉有契刀、錯刀,形如刀,長二寸,直五千。以其形如刀,故曰刀,以其利於人也。又古者貨貝寶龜,〈食貨志〉有十朋五貝,皆用為貨,其各有多少,元龜直十貝,故直二千一百六十,已下各有差也。

 〈七〉《集解》:孟康曰:「二十兩為溢。」

 《索隱》述贊平準之立,通貨天下。旣入縣官,或振華夏。其名刀布,其文龍馬。增算告緡,裒多益寡。弘羊心計,卜式長者。都內充殷,取贍郊野。

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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