讀《史記·管晏列傳》--以降龍十八掌(九陽神功+七星大法)解讀

 


  管仲夷吾者潁上人也。〈一〉少時常與鮑叔牙游,鮑叔知其賢。管仲貧困,常欺鮑叔,〈二〉鮑叔終善遇之,不以為言。已而鮑叔事齊公子小白,管仲事公子糾。及小白立為桓公,公子糾死,管仲囚焉。鮑叔遂進管仲。〈三〉管仲旣用,任政於齊,〈四〉齊桓公以霸,九合諸侯,一匡天下,管仲之謀也。

 〈一〉《索隱》:潁,水名。〈地理志〉潁水出陽城。漢有潁陽、臨潁二縣,今亦有潁上縣。《正義》:韋昭云:「夷吾,姬姓之後,管嚴之子敬仲也。」

 〈二〉《索隱》:《呂氏春秋》:「管仲與鮑叔同賈南陽,及分財利,而管仲嘗欺鮑叔,多自取。鮑叔知其有母而貧,不以為貪也。」

 〈三〉《正義》:齊世家云:「鮑叔牙曰:『君將治齊,則高傒與叔牙足矣。君且欲霸王,非管夷吾不可。夷吾所居國國重,不可失也。』於是桓公從之。」韋昭云:「鮑叔,齊大夫,姒姓之後,鮑叔之子叔牙也。」

 〈四〉《正義》:《管子》云:「相齊以九惠之敎,一曰老,二曰慈,三曰孤,四曰疾,五曰獨,六曰病,七曰通,八曰賑,九曰絕也。」

  管仲曰:「吾始困時,嘗與鮑叔賈,〈一〉分財利多自與,鮑叔不以我為貪,知我貧也。吾嘗為鮑叔謀事而更窮困,鮑叔不以我為愚,知時有利不利也。吾嘗三仕三見逐於君,鮑叔不以我為不肖,知我不遭時也。吾嘗三戰三走,鮑叔不以我怯,知我有老母也。公子糾敗,召忽死之,吾幽囚受辱,鮑叔不以我為無恥,知我不羞小節而恥功名不顯於天下也。生我者父母,知我者鮑子也。」

 〈一〉《正義》:音古。

  鮑叔旣進管仲,以身下之。子孫世祿於齊,有封邑者十餘世〈一〉,常為名大夫。天下不多管仲之賢而多鮑叔能知人也。

 〈一〉《索隱》:按:《系本》云「莊仲山產敬仲夷吾,夷吾產武子鳴,鳴產桓子啟方,啟方產成子孺,孺產莊子盧,盧產悼子其夷,其夷產襄子武,武產景子耐涉,耐涉產微,凡十代」。《系譜》同。


  管仲旣任政相齊,〈一〉以區區之齊在海濱,〈二〉通貨積財,富國彊兵,與俗同好惡。故其稱曰:〈三〉孫守真按:稱說、稱謂,同義複詞。「倉廩實而知禮節,衣食足而知榮辱,上服度則六親固。〈四〉四維不張,國乃滅亡。〈五〉下令如流水之原,令順民心。」故論卑而易行。〈六〉俗之所欲,因而予之;俗之所否,因而去之。

 〈一〉《正義》:《國語》云:「齊桓公使鮑叔為相,辭曰:『臣之不若夷吾者五:寬和惠民,不若也;治國家不失其柄,不若也;忠惠可結於百姓,不若也;制禮義可法於四方,不若也;執枹鼓立於軍門,使百姓皆加勇,不若也。』」

 〈二〉《正義》:齊國東濱海也。

 〈三〉《索隱》:是夷吾著書所稱《管子》者,其書有此言,故略舉其要。

 〈四〉《正義》:上之服御物有制度,則六親堅固也。六親謂外祖父母一,父母二,姊妹三,妻兄弟之子四,從母之子五,女之子六也。王弼云「父、母、兄、弟、妻、子也」。

 〈五〉《集解》:《管子》曰:「四維,一曰禮,二曰義,三曰廉,四曰恥。」

 〈六〉《正義》:言為政令卑下鮮少,而百姓易作行也。

  其為政也,善因禍而為福,轉敗而為功。貴輕重,〈一〉慎權衡。〈二〉桓公實怒少姬,〈三〉南襲蔡,管仲因而伐楚,責包茅不入貢於周室。孫守真按:入==納,字形結構換部首部件。桓公實北征山戎,而管仲因而令燕修召公之政。於柯之會,〈四〉桓公欲背曹沫之約,〈五〉管仲因而信之,〈六〉諸侯由是歸齊。故曰:「知與之為取,政之寶也。」〈七〉

 〈一〉《索隱》:輕重謂錢也。今《管子》有輕重篇。

 〈二〉《正義》:輕重謂恥辱也,權衡謂得失也。有恥辱甚貴重之,有得失甚戒慎之。

 〈三〉《索隱》:按:謂怒蕩舟之姬,歸而未絕,蔡人嫁之。

 〈四〉《正義》:今齊州東阿也。

 〈五〉《索隱》:沫音昧,亦音末。《左傳》作「曹劌」。 《正義》:沫,莫葛反。

 〈六〉《正義》:以劫許之,歸魯侵地。

 〈七〉《索隱》:《老子》曰「將欲取之,必固與之」,是知此為政之所寶也。

  管仲富擬於公室,有三歸、反坫,〈一〉齊人不以為侈。管仲卒,〈二〉齊國遵其政,常彊於諸侯。後百餘年而有晏子焉。

 〈一〉《正義》:三歸,三姓女也。婦人謂嫁曰歸。

 〈二〉《正義》:《括地志》云:「管仲冢在靑州臨淄縣南二十一里牛山之阿。說苑云『齊桓公使管仲治國,管仲對曰:「賤不能臨貴。」桓公以為上卿,而國不治,曰:「何故?」管仲對曰:「貧不能使富。」桓公賜之齊巿租,而國不治。桓公曰:「何故?」對曰:「疏不能制近。」桓公立以為仲父,齊國大安,而遂霸天下。』孔子曰:『管仲之賢而不得此三權者,亦不能使其君南面而稱伯。』」


  晏平仲嬰者,萊之夷維人也。〈一〉事齊靈公、莊公、景公〈二〉,以節儉力行重於齊。旣相齊,食不重肉,妾不衣帛。其在朝,君語及之,卽危言;〈三〉孫守真按:道貌岸然,仰之彌高,故云危也。語不及之,卽危行。〈四〉國有道,卽順命;無道,卽衡命。〈五〉孫守真按:度量衡,同義複詞。單字想複詞。以此三世顯名於諸侯。

 〈一〉《集解》:劉向《別錄》曰:「萊者,今東萊地也。」 《索隱》:名嬰,平謚,仲字。父桓子名弱也。 《正義》:晏氏齊記云齊城三百里有夷安,卽晏平仲之邑。漢為夷安縣,屬高密國。應劭云故萊夷維邑。

 〈二〉《索隱》:按:系家及《系本》靈公名環,莊公名光,景公名杵臼也。 〈三〉《正義》:謂己謙讓,非雲功能。

 〈四〉《正義》:行,下孟反。謂君不知己,增修業行,畏責及也。

 〈五〉《正義》:衡,秤也。謂國無道制秤量之,可行卽行。

  越石父賢,在縲紲中。〈一〉晏子出,遭之塗,孫守真按:遭逢,同義複詞。塗==涂,字形結構換部首部件耳。解左驂贖之,載歸。弗謝,入閨。久之,越石父請絕。晏子戄然,〈二〉孫守真按:戄===瞿,字形結構換部首部件耳。攝衣冠謝曰:「嬰雖不仁,免子於戹,何子求絕之速也?」石父曰:「不然。吾聞君子詘於不知己而信於知己者。〈三〉方吾在縲紲中,彼不知我也。夫子旣已感寤而贖我,是知己;知己而無禮,固不如在縲紲之中。」晏子於是延入為上客。

 〈一〉《正義》:縲音力追反。縲,黑索也。紲,系也。晏子《春秋》云:「晏子之晉,至中牟,睹獘冠反裘負薪,息於途側。晏子問曰:『何者?』對曰:『我石父也。苟免飢凍,為人臣僕。』晏子解左驂贖之,載與俱歸。」按:與此文小異也。

 〈二〉《正義》:戄,床縛反。

 〈三〉《索隱》:信讀曰申,古《周禮》皆然也。申於知己謂以彼知我而我志獲申。

  晏子為齊相,出,其御之妻從門閒而窺其夫。其夫為相御,擁大蓋,策駟馬,意氣揚揚甚自得也。旣而歸,其妻請去。夫問其故。妻曰:「晏子長不滿六尺,身相齊國,名顯諸侯。今者妾觀其出,志念深矣,常有以自下者。孫守真按:卑下、謙下、低聲下氣、不恥下問、禮賢下士、求賢下士。單字想複詞。今子長八尺,乃為人僕御,然子之意自以為足,妾是以求去也。」孫守真按:是以=所以;是==此;以=因。是以=所以=因此。倒序重組。其後夫自抑損。晏子怪而問之,御以實對。晏子薦以為大夫。〈一〉

 〈一〉《集解》:《皇覽》曰:「晏子冢在臨災城南淄水南桓公冢西北。」《正義》:注《皇覽》云:「晏子冢在臨淄城南菑水南桓公冢西北。」《括地志》云:「齊桓公墓在靑州臨淄縣東南二十三里鼎足上。」又云:「齊晏嬰冢在齊子城北門外。晏子云『吾生近市,死豈易吾志』。乃葬故宅後,人名曰淸節里。」按:恐《皇覽》誤,乃管仲冢也。


  太史公曰:吾讀管氏牧民、山高、乘馬、輕重、九府,〈一〉及晏子《春秋》,〈二〉詳哉其言之也。旣見其著書,欲觀其行事,故次其傳。孫守真按:編次,單字想複詞。至其書,世多有之,是以不論,論其軼事。〈三〉孫守真按:論==經綸整理、編次。

 〈一〉《集解》:劉向《別錄》曰:「九府書民閒無有。山高一名形勢。」 《索隱》:皆管氏所著書篇名也。按:九府,蓋錢之府藏,其書論鑄錢之輕重,故云輕重九府。餘如《別錄》之說。 《正義》:《七略》云《管子》十八篇,在法家。

 〈二〉《索隱》:按:嬰所著書名晏子《春秋》。今其書有七篇,故下云「其書世多有」也。《正義》:《七略》云晏子《春秋》七篇,在儒家。

 〈三〉《正義》:軼音逸。

  管仲世所謂賢臣,然孔子小之。豈以為周道衰微,桓公旣賢,而不勉之至王,乃稱霸哉?〈一〉語曰「將順其美,匡救其惡,孫守真按:相對位置有相關字義:將順匡救。故上下能相親也」。〈二〉豈管仲之謂乎?

 〈一〉《正義》:言管仲世所謂賢臣,孔子所以小之者,蓋以為周道衰,桓公賢主,管仲何不勸勉輔弼至於帝王,乃自稱霸主哉?故孔子小之云。蓋為前疑夫子小管仲為此。

 〈二〉《正義》:言管仲相齊,順百姓之美,匡救國家之惡,令君臣百姓相親者,是管之能也。

  方晏子伏莊公尸哭之,成禮然後去,〈一〉豈所謂「見義不為無勇」者邪?至其諫說,犯君之顏,此所謂「進思盡忠,退思補過」者哉!假令晏子而在,餘雖為之執鞭,所忻慕焉。〈二〉孫守真按:忻=欣,字形結構換部首。

 〈一〉《索隱》:按:《左傳》崔杼弒莊公,晏嬰入,枕莊公尸股而哭之,成禮而出,崔杼欲殺之是也。

 〈二〉《索隱》:太史公之羨慕仰企平仲之行,假令晏生在世,己雖與之為僕隸,為之執鞭,亦所忻慕。其好賢樂善如此。賢哉良史,可以示人臣之炯戒也。

 《索隱》述贊夷吾成霸,平仲稱賢。粟乃實廩,豆不掩肩。轉禍為福,危言獲全。孔賴左衽,史忻執鞭。成禮而去,人望存焉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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