讀曾國藩《求闕齋讀書錄》實境秀 13/ 《儀禮·士昏禮》……
〈士昬禮〉: 姆加景。《注》:景之制,葢如明衣,加之以為行道禦塵,(孫守真按:之,代「景」。)令衣鮮明也。「景」亦「明」也: 按:吾鄕嫁女,在輿著布靑衣如上,或亦景之遺意歟。《隋書·禮儀志》作「加幜」。(孫守真按:景、幜,③字形結構換部首。)
皆祭舉、食舉也。《注》:舉卽脊與肺也: 按:凡祭禮,有祭肺,有舉肺脊。祭肺,專祭而不食,祭時亦不舉。舉肺脊,則祭時舉之,(孫守真按:蓋謂祭奠時要舉高也,或有祭品是擺在桌上以供,不必舉高者。)旣祭又食之,故名此肺此脊曰舉祭。舉者,祭此肺、脊也。食舉者,食此肺脊也。
執皮攝之內文。《注》:「攝」猶「辟」也: 張爾岐曰:執皮之法,襞積衣,使文在內。國藩按:攝,斂也。「辟」與「襞」通,(孫守真按:③字形結構換部首。)謂褶㬪而斂之,使文在內耳。
〈士相見禮〉: 凡「言」,非「對」也。《注》:凡言,謂已為君言事也。 按:「凡言」該下「與君、與大人、與老者、與幼者、與眾、與居官者」六等,不必專指為君言事。(孫守真按:該,②單字想複詞:該備。括(總括、概括)也。凡對此諸種(等、等級)人言說時,不用「對」字。蓋非對等之身分故爾。)
〈鄕飲酒禮〉: 賓坐奠爵興辭。 《疏》云:賓西階前,東面坐,奠爵興辭,降此賓。辭,降之位也。上節云:主人坐奠爵於階前,辭此主人。辭,降之位也。均云階前者,主人與東階相直,賓與西階相直耳。實則去階稍遠,將近碑前,(孫守真按:⑦先抓動詞:近,②單字想複詞:靠近、挨近。) 非「降階」即「辭」也。張氏惠言之圖云如此。
北面: 按:北面二字,指主人也。若循上文「西北面獻賓,東南面酢主人」之例,則此當云「北面酬賓」。
每一人獻則薦諸其席: 按:張爾岐云:席次賓介西,「介」字衍文也。三賓席次賓之西,介席則在南耳,與三賓席不相次。
執觶興: 按:執觶者之導飲,與主人之導飲,略同,但彼則主人阼階上奠觶,此則執觶者西階上奠觶。彼則賓於西階上答拜,此則賓於席末答拜。彼則賓降辭洗,此則不辭洗。彼則賓奠觶於薦東,此則賓奠觶於薦西。茲數節為異耳。
立飲: 卽導飲也。
司正退立于序端東面: 按:觀經文「受酬者降席」句,似司正於贊堂上,三賓受酬之時,則在西階北面之位;其於贊堂下,眾賓受酬之時,則在序端東面之位。如《疏》之說,則賓首一人受介酬者,司正則於西階位贊之,其餘則皆於序端位贊之矣。疑《疏》與《經》《注》微有不合。
皆進薦西奠之。賓辭坐,取觶以興,介則薦南奠之。介坐受以興,退皆拜送。降賓、介,奠于其所: 按:二人舉觶與上節一人舉觶悉同,皆拜送者。二人皆於西階上拜送也。奠於其所者,賓仍奠於薦西,介仍奠於薦南也。
介俎脊脅肫胳肺皆離:(孫守真按:「肺」下今本尚有一「肺」字。) 朱子曰:介俎,印本有「肫」字,然《釋文》無音疏,又云有臑肫而介不用,明無此字也。石經亦誤。
《注》後脛骨二,膊、胳也: 按:後脛骨亦三:髀、膊、胳也。髀近竅,賤不登於俎,故僅云二骨。
樂正與立者皆薦以齒: 按:樂正與立者之位,皆有脯醢,故曰薦於其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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