讀《群書治要》實境秀 12/ 卷一 《周易》:渙𧰼曰:風行水上,渙~

渙,𧰼曰:風行水上,渙。(佛弟子孫守真按:水、澤所異者,水為活水(水=流),澤為死水也(湖潭)。)

九五,渙汗,其大號;渙王居,無咎。處尊履正,居巽之中,散汗大號,以盪險阨者也。為渙之主,唯王居之,乃得無咎也。(孫守真按:相對位置有相關字義:大號無咎,可知大號當是號咷,與無咎相反也。
「渙汗」之「汗」恐通「瀚」。渙汗猶浩瀚也。
風行水上則起波瀾且助水勢,水到渠成則無咎患,猶靈臺之終始,渙王居也。過此以往,則其將大號咷而苦民力、傷民財也。
相對位置有相關字義:渙下即節卦,則一為無節度,一為有撙節也。
渙散
,同義複詞,謂其放而散之不能收斂,不知所節也。
單字想複詞。)

節,𧰼曰:澤上有水,節,君子以制度數、議德行。孫守真按:議德行,論功行賞,明信賞罰。)

彖曰:苦節不可貞,其道窮。為節過苦則物不能堪也,物不能堪,則不可復正也。(佛弟子孫守真按:苦,單字想複詞:苦口婆心、苦讀出身、苦寒(酷寒、嚴寒)之苦,酷也,過、甚也。
故下接中孚=剛剛好;小過,可以略過多加一點、超過一些都好。不要太過節吝。
貞,固也,可久也。
字形結構換部首。可作為支柱以恆久持之者。)

悅以行險,當位以節,中正以通。無悅而行險,過中而為節,則道窮也。(孫守真按:不見題目只見關鍵字:看到「以」,要想到:倒序重組:以悅行險,以節當位。以=而,中正而通。以=以致於。中正以致於通。
行險若不能悅,不能甘心赴湯蹈火,則險上加危已,有不測之患。)

天地節而四時成,節以制度,孫守真按:看到「以」,要想到:倒序重組: 以制度節(制之)。
節制,同義複詞。
單字想複詞。故「君子以」節「制度數、議德行」。)

不傷財,不害民。孫守真按:呼應前渙卦之「渙汗,其大號」;渙汗,不知節制則其將大號已。民大號,則國大號,國大號則統治者亦將大號已。亡國滅家,廟不血食,豈能不大嚎咷!)

中孚

中孚,𧰼曰:澤上有風,中孚,君子以議獄緩死。信發於中,雖過可亮。(孫守真按:中孚,適中且適宜也。
澤為死水,不過濫也,澤上有風,則波瀾未劇;若風行水上,風狂則浪巨,決隄而氾濫,乃至海嘯,是則過已,故為「渙」也。
湖澤固無湖嘯,唯海方有海嘯。
若湖澤無活水注入,亦決無氾濫之時。)

彖曰:中孚,柔在內而剛得中,孫守真按:柔在內者,以柔為本質、內質也。即所謂外剛內柔、陽剛陰柔。)

悅而巽孚,有上四德,然後乃孚。(孫守真按:巽,順。巽,風也,猶風行草偃,化邦之效也。
風若過暴(烈風、飄風),則不為偃草之德風、惠風已。)

乃化邦也。信立而後邦乃化也。柔在內而剛得中,各當其所也。剛得中則直而正,柔在內則靜而順;悅而以巽,則乖爭不作。如此則物無巧競,敦實之行著,而篤信發乎其中矣。

魚,吉,信及豚魚。魚者,虫之潛隱者也;豚者,獸之微賤者也。爭競之道不興,忠信之德淳著,則雖微隱之物,信皆及之也。(孫守真按:斷句:豚魚非一物,乃二物也。豚(與)魚。
「信」以釋「孚」,「及」以釋「中」;,適中且合乎
(去聲、四聲)也。單字想複詞中規中矩之中。
豚魚,猶云草民
七星大法文學語言:自然vs人文。)

中孚以利貞,乃應天。盛之至也。(孫守真按:以=而。
利乃一時之利,貞乃永久持續下去。謂不但長久有利,且眼前亦有即時之利也。猶天之利物,溥而長遠也。應,合,符應也。
中孚而利(且)貞。
斷句 添字還原。)

小過

小過,𧰼曰:山上有雷,小過,君子以行過乎恭,喪過乎哀,用過乎儉。孫守真按:=稍,過,超過。小過,可以多加一點,稍微過一點沒有關係,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之義,不必斤斤計較;「矯枉必須過正」之「過」。
藺相如之待廉頗,則知小過之「時」義已。讓廉頗他過分、超過一點又何妨?讓他三尺又何妨?故下「既濟」講究「實」質,實質無害反倒有利,何樂而不為呢?不要在表象、一時上,斤斤計較;要爭千秋,不爭一時匹夫之勇、氣。
小過者,禮讓也。)

彖曰:小過,小者過而亨也。小者謂凡諸小事也。過於小事而通者也。(孫守真按:後句不知所云。何謂「過於小事」?「過」又何解?)

過以利貞,與行也。過而得以利貞,應時宜也。施過於恭儉,利貞者也。(孫守真按:雖過而能利(以)貞,是因其能與時行、合時宜能權變也。該多給就多給,不必過吝,乃可小過(稍過、稍加、稍多),承於「渙、節」二卦之後,愈明其卦義已。故〈小過〉之時義亦必大已哉!
==反而、然而=卻。
單字想複詞添字還原

柔得中,是以小事吉;剛失位而不中,是以不可大事。成大事者,必在剛也;柔而侵大,剝之道也。(孫守真按:小事則小過可,大事則小過危——尤須謹慎也,不可一例之,不加別擇,則非「與時行」已。
大事者,茲事體大,則不能呼嚨過去、得過且過也。
蓋大事動見觀瞻,眾所矚目,易顧此失彼,須周到圓滿,則必求諸「中孚」,不能復再姑且「小過」已。)

既濟

旣濟,𧰼曰:水在火上,旣濟,君子以思患而豫防之。存不忘亡,旣濟不忘未濟也。(孫守真按:水在火上,則火災可熄滅已,故既濟也。事已成,則可安居;人無遠慮必有近憂,生於憂患死於安樂,故須思危也,不必掛念過去已濟之事、還放不下也。)

彖曰:旣濟,亨、利、貞,剛柔正而位當,剛柔正而位當,則邪不可以行矣。故唯正乃利貞也。

九五,東隣之殺牛,不如西隣之祭,受其福。牛,祭之盛者也;禴,祭之薄者也。居旣濟之時而處尊位,物皆濟矣,將何為焉?其所務者,祭祀而巳。祭祀之盛,莫盛修德,故沼沚之毛、蘋蘩之菜,可羞之於鬼神。黍稷非馨,明德惟馨!是以東隣殺牛,不如西隣之禴祭實受其福也。(孫守真按:佛法重實質不重形式,一切法從真實心中作。名副其實,方「亨、利、貞」也。)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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