讀曾國藩《經史百家簡編》實境秀 53-5/ 典志類:《史記·平準書》:商賈以幣之變,多積貨逐利~
商賈以幣之變,多積貨逐利,(孫守真按:不信任幣制。)
於是公卿言:「郡國頗被菑害,貧民無產業者,募徙廣饒之地,陛下損膳省用,出禁錢以振元元,寬貸賦,而民不齊出於南畝,(孫守真按:以農為重,務本業。②單字想複詞:齊心同力之齊。)
商賈滋眾,貧者蓄積無有,(孫守真按:④倒序重組:無有蓄積。)
皆仰縣官。異時算軺車,(孫守真按:異時=以前、此前。
算,稅捐稽徵處之稽徵也。稽算、核算。稽核、算計,同義複詞。②單字想複詞。計,會計、統計的計。)
賈人緡錢皆有差,請算如故。(孫守真按:⑤添字還原:請算如故(常)。如故,照常,不有差減也。故常,同義複詞。②單字想複詞 )
諸賈人末作貰貸、買居邑、稽諸物、及商以取利者,(孫守真按:末作=賈人=前文「浮食奇」者。南畝務農為本,而商賈為末,故名末作也。作業,同義複詞。末作=末業(職業、行業的業)。⑧找對主詞。
只要商賈經手、經營貰貸以下這些。
⑤添字還原 商以取利=(行)商以取利。從事商業行為而取利者。看到「以」,要想到:④倒序重組:商以取利=以商取利。
貰貸:借貸、高利貸、錢莊、銀行。買居邑:房地產。
稽諸物:疑此謂以物易物,沒有金錢貨幣交易者也。稽諸物之等值而交易之。或如骨董、拍賣之謂。稽,稽求、稽徵。《索隱》所謂,稽者留也,⑨對錯問題,回到二作,可接受,然謂同前「廢居居邑」,則竊不敢苟同也。)
雖無市籍,(孫守真按:猶攤販,未登記註冊立案者。
市,市場。無市籍,無市場登記,沒在實體市場進行交易。)
各以其物自占,率緡錢二千而一算。(孫守真按:占=算。計其稅率也。率,比率、稅率之率。一算,稅款單位。達到一個單位就須繳緡錢二千。各自占,即不統算。按物件計稅。)
諸作有租及鑄,率緡錢四千一算,非吏比者。(孫守真按:愚意以為此句當屬上讀,乃謂以商賈而為吏(如買爵之類)者,非可以吏比類也。不可與一般官吏一視同仁。
比,比況、比類=類比。②單字想複詞。)
三老、北邊騎士,軺車以一算,(孫守真按:地方三老。士,猶今軍中士官,亦屬吏也。
算軺車,猶今牌照稅、燃料稅也。軺車當即謂當時私有車、私人車。以別於公車(官車)也。)
商賈人軺車二算。船五丈以上一算。匿不自占,占不悉,(孫守真按:占,疑③字形結構換部首:1.點,清點。②單字想複詞。2.拈,拈出;拈=招。)
戍邊一歲,沒入緡錢。(孫守真按:不但當繳之錢没入,且須徒刑戍邊一年。類似一罪兩罰、併科罰金。
⑥相對位置有相關字義:由下文「沒入田僮」可知此句所沒入者,即緡錢也。)
有能告者以其半畀之。賈人有市籍者,及其家屬,皆無得籍名田,以便農。敢犯令,沒入田僮。(以上算緡錢,興利之事六。)(孫守真按:簿籍,同義複詞。註冊的簿子,如戶口名簿、所有權狀。
沒入所籍之名田及其佃農,或其家僮僕。⑤添字還原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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