讀《群書治要》實境秀 36/ 卷2 《尚書》:王若曰:猷吿爾四國多方~
王若曰:猷吿爾四國多方,(順大道,吿四方。)(孫守真按:猷=鄭,③字形結構換部首:鄭重也。)
惟聖罔念作狂,惟狂克念作聖。(惟聖人無念於善,則為狂人;惟狂人能念善,則為聖人。言桀紂非實狂愚,以不念善,故滅亡也。)(佛弟子孫守真按:⑤添字還原:惟聖罔念(則)作狂,惟狂克念(則)作聖。轉念之間,轉凡成聖;墮落之初,一念無明。
罔念=弗思耳。克念,人無遠慮必有近憂。凡事豫則立,不豫則廢。)
自作不和,爾惟和哉;爾室弗睦,爾惟和哉;爾邑克明,爾惟克勤乃事。(小大衆官自為不和,汝有方多士,當和之哉。汝親近室家不睦,汝亦當和之。汝邑中能明,是汝惟能勤職事也。)(佛弟子孫守真按:乃=汝=爾。行有不得,反求諸己。
爾邑克明,爾惟克勤乃事:④倒序重組⑤添字還原:惟爾克勤乃事(故)爾邑克明。明,政治清明之明。)
周公戒于王曰:文王罔攸兼于庶言、庶獄、庶愼,惟有司之牧夫,(文王無所兼知於毀譽衆言、及衆刑獄、衆所當愼之事,惟愼擇有司牧夫而巳。勞於求才,𨓜於任賢。)(佛弟子孫守真按:此「兼」乃用本義,把持兼職也。兼=一把抓。
罔攸=無所=絕沒有。
1.之=與。有司與牧夫。2.有司之長,主官如牧人。有司之牧夫,猶云各部會首長、各部門主管。
夫,丈夫、大夫之夫。
「庶」猶瑣碎。
分層負責。權力下放,不搞極權、權力一把抓。
不兼庶獄,即不干涉司法。
不兼庶言,即廣開諫路。廣開言路之言。②單字想複詞。廣=庶。不鉗制箝制言論自由。鉗、箝,③字形結構換部首部件。
慎=鎮?③字形結構換部首。庶鎮謂地方自治,不中央集權也。
惟,轉折詞。惟=只(只是)。)
是訓用違。(佛弟子孫守真按:是…用…,猶「是…或…」?是=用;∵ 用=以。「是以、是故、是用」可以省作「是」,如是「是」亦等於「以」,至少可兼「以」義已,故「以」可省去不用。「是用」又常連用,或即同義複詞。
訓=順,③字形結構換部首。
⑥相對位置有相關字義·句中對:不見題目只見關鍵字 訓(順)⇌違。是⇌用。
「惟有司之牧夫,是訓用違」,此則文王「知」之、管之。餘則不問也。謂文王主管者非庶政事,乃其有司、專責者(牧夫)是順(盡職)或違(曠職)。
文王「惟有司之牧夫,是訓用違」(則知之)。⑤添字還原 )
庶獄庶愼,文王罔敢知于兹。(是萬民順法,用違法,衆獄衆愼之事,文王一無敢自知於此,委任賢能而巳也。)(佛弟子孫守真按:知,知州、知府之知。主管、掌管、過問也。
何謂「眾慎」?
庶獄庶愼,文王罔敢知于兹:⑤添字還原:(至於)庶獄庶愼,(則)文王罔敢知于兹。未言「庶言」者,承前略言耳。
總之,此明文王但管管事之人,不管所管之事。
茲=此,代名詞,代庶獄庶慎(鎮)。
庶亦有小義,枝微末節,謂大事才管,小事不問。)
武王率惟敉功,弗敢替厥義德。(武王循惟文王撫安天下之功,不敢廢其義德,奉遵父道也。)(佛弟子孫守真按:替:1.陵替、興替之替,敗壞也。「替厥義德」即「敗德」。2.代替。越俎代庖也。
「率惟」猶「動輒」。謂武王只管「敉功」。敉,撫,②單字想複詞:撫卹也。「敉功」蓋謂論功行賞也。循名責實,不敢有義德者不功,而無義德者卻功,此名實不符即謂「替」也。
惟=只。)
孺子王矣,(稚子今巳為王矣,不可不勤法祖考也。)(佛弟子孫守真按:周公乃武王弟、成王叔父、諸父,故可謂之孺子。)
文子、文孫,其勿誤于庶獄、庶愼,惟正是乂之。(文子、文孫,文王之子孫也。從今以往,惟以正是之道治衆獄衆愼,其勿誤也。)(孫守真按:誤,失誤、耽誤、誤入禁區、誤區。
謂庶獄、庶愼不是您身為君王該管理的,您該管(乂)的只有(惟)「正」(諸位主管、各部會首長)。
惟正是乂之,正,即首長,先正之正。正,即「有司之牧夫」。∴惟正是乂之,即「惟乂正」也。④倒序重組,賓語置前。乂=治=知=管。謂只管主管稱不稱職。賞罰確不確實。
之:1.語尾助詞;2.代名詞,作為動詞「乂」之受詞。
惟正是乂之,惟整飭吏治、乂治封疆大吏。封疆之事(庶鎮/慎)則交大吏全權負責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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